面對李世宇和陳鴻志兩位黑心資本家的言論,安無恙自然不可能支持。
安無恙承認自己受到了安壺春的教育影響,所以安無恙有自己的底線。
類似陳鴻志和李世宇提議的,將紅斑狼瘡緩解藥劑做成月均消耗品,從而賺取更多的利益,這不是安無恙喜歡的事情。
其實,陳鴻志和李世宇的提議,才是商業領域中最合適的生存之道。
歷史上曾經有類似的商業案例。
比如說在照明領域中,有一家倒閉了的公司叫作‘shelby/謝爾比電燈公司’。
早在八十多年前,由飛利浦公司、歐司朗公司,以及通用電氣為首的巨頭級企業在照明領域中創建了【太陽神聯盟】。
太陽神聯盟規定在照明領域中,各個生產電燈的企業嚴禁生產照明時間超過1000小時的電燈,但謝爾比電燈公司沒有參與進來。
然后時至今日,謝爾比公司生產的電燈持續照明了超過一百年的時間,并且這個照明時間的記錄還在持續提升中。
但謝爾比電燈公司呢?
早就涼了多年!
畢竟如果電燈一直不壞,那謝爾比電燈公司生產的新電燈又賣給誰?
李世宇和陳鴻志的想法類似。
雖然紅斑狼瘡緩解藥劑依舊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藥品,但被治標之后,只要保持健康的生活習慣與作息,那紅斑狼瘡復發的可能性就相當小。
更關鍵的是夏國的紅斑狼瘡患者數量其實并不多,僅僅只有80萬至100萬的數量。
同時這些患者的經濟條件也存在差異。
比如說,有些患者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甚至也沒有參加醫療保險,那意味著他們無法承受太高的藥價。
如此情況下,宏愿醫藥研發公司生產的紅斑狼瘡緩解藥劑又賣給誰?
宏愿醫藥研發公司極有可能陷入謝爾比電燈公司的窘境!
所以從商業發展的邏輯來看,李世宇和陳鴻志的提議,便是新時代的‘太陽神聯盟’。
事實上,新時代的太陽神聯盟存在于各個領域中。
以醫藥行業為代表,再以某某混懸液為例子。
每一次使用8毫升或者是10毫升的,但對應企業就硬要做100毫升的大瓶裝,甚至還假裝貼心的在瓶蓋上弄一個量杯。
然而藥企完全可以做8毫升、10毫升類似的一次性口服液包裝。
但為什么沒有做呢?
原因很簡單!
如果做了小容量分裝的,又怎么賣更多出去?
大多數100毫升大瓶裝的混懸液,其實根本用不完,但用不完之后又不能長期保存,畢竟開瓶之后的保質期就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