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多云
地點:迷霧之地
時間:06:20a..
溫度:15-18c】
魏芬很早就起床了,她從休眠艙中坐起,看了看一旁鋪的十分整齊的床,床的另一邊還向外擴展了一部分。
她的臥室裝修的十分現代化,從里面看,幾乎和地球上普通的樓房一樣。
床頭上掛著一張相框,里面沒有照片,而是一幅素描,能看出這幅畫的作者功底極佳,各種細節都處理的十分到位。
這幅素描是魏芬畫的,上面有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七歲左右的孩子,這是她的家人。在來到迷霧之地前,她們一家三口過得十分幸福。
魏芬盯著這一場景怔怔出神,耳邊似乎傳來她們往日里相處的情景。
她的童年過得十分糟糕,父母的思想十分頑固,重男輕女似乎已經刻在了他們的dna里。打她懂事起,父母的牢騷便充斥在她的耳邊。
他們將生活中所有的憤怒和不滿全都宣泄在小小的魏芬身上,仿佛是她害得他們沒有兒子似的。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她10歲,因為她有了一個弟弟。
那是魏芬第一次見到父母如此開心,順帶著就連他們對她的態度都好了起來。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見到了如此大的陣仗,她的父母大辦宴席,請村里的人吃飯。同樣,那晚是她吃的最好的一次,在弟弟的百日宴上。
自那以后,她的父母便更對她不上心,而她的弟弟卻永遠是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在那個家里,她就像一個外人。
十六歲那年,某天夜晚,起夜的魏芬在路過父母房間時,聽到他們在小聲密謀著,要將自已嫁給隔壁村一個大她十歲的男人。
恐懼席卷了她的腦海,她跑了。
興許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一個從未看過一本書的十六歲女孩,竟然奇跡般的躲過了由父母牽頭的村民的一波又一波的尋找,踏上了一艘前往大城市的貨輪。
來到新城市后,魏芬處處碰壁,她只能去一個紡織廠做零工,在那里,她受盡了委屈,但她卻始終不愿屈服。
被嘲笑口音,她就在白天認真記下其他人說普通話的發音,私下里努力練習。
被嘲笑沒文化,她就花幾角錢在路邊小攤上買張報紙與字典,一個字一個字的學。
被嘲笑爹媽,她就大發雷霆,拿著掃帚滿廠追著罵她的人打,弄的雞飛狗跳。
而這種要強的性格,讓她成功在魚龍混雜的那里站穩了腳跟,并結識了自已的一生所愛,也是她后來的丈夫。
后來,乘著發展的東風,夫妻兩人成功實現財富自由,于是他們生了一個女兒。
魏芬在女兒出生時,魏芬曾經發誓要讓她成為最幸福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