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不一樣。”李龍一邊開車一邊說道,“我給你們說啊,這回買我羊的人,打算買兩頭馬鹿。一頭馬鹿呢,給我八百塊錢——你想想,這小馬鹿逮到了養起來,如果中間不病死,等到年底,就可能賣好幾百塊錢——當然,公馬鹿貴一些,母的會便宜一些。”
李龍這么一說,玉山江不說話了。
畢竟他也覺得,李龍說的是有道理的。
先前李龍把兩只小馬鹿賣掉,是因為他在上一世聽說過馬鹿這玩意兒很容易生病。曾經在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紀初,有些養馬鹿的,成片的鹿得病死亡,那個損失真的大。
但老羅叔養了兩年馬鹿和狍鹿子,也沒看到有啥毛病。
所以李龍覺得,既然有人要,既然能搞到小馬鹿,那就養唄!
這事就這么定了下來。
后面的人都同意了李龍的說法后,突然覺得,這是一條不錯的致富路子啊。
兩百塊!今天他們所有人花的錢加起來都不到兩百塊!
塔利哈爾更是信心十足——因為這個,明天不能來繼續宰羊的失望都已經被沖淡了。
不能宰羊算什么?以他這么喜歡打獵,滿山跑的習慣,開春雪剛化,馬鹿開始產崽的時候,那不就是他的主場嗎?
不要多,弄兩只馬鹿娃子,頂自己家里一年的收入了!
哈里木和玉山江兩個倒是也找到過馬鹿娃子,不過在他們看來,更重要的反倒不是能不能逮到馬鹿,而是逮到馬鹿后,和李龍要不要錢。
畢竟和李龍關系這么好,李龍每次進山還要給他們帶東西,要錢的話,是不是生分了?
而且他們兩個還擔心這次要了錢,以后和李龍的關系是不是就變了?
李龍倒沒想著那么多,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他大哥李建國編抬把子,他還要給錢呢。
友情和生意,兩碼事,賬算明白還是比較好。
不可能所有人都像哈里木和玉山江這樣與自己關系非常好。他們兩個不收錢,其他人也不好收錢,但關系不到,人家可能也會覺得虧吧?
所以還是要把話說到明處,事情也辦的漂亮點兒,該給錢的,那就不能小氣。
汽車開進山里的時候,太陽已經落了下去,余暉也很快消失不見。
李龍把哈里木他們送到冬窩子,東西卸下來后,立刻就往回返。
其他人也沒停下來,就和哈里木的妻子打個招呼,把自己買的東西馱上馬,然后也趕緊往家里趕。
最遠的估計要趕四五十分鐘接近一個小時呢。
可不是短時間能到的。
李龍回到大院子,月亮已經升了起來,雖然沒全圓,但還挺亮的。
明天繼續,而且李龍看出來了,兩天還可能不夠。
畢竟他打算宰一百只羊,兩頭牛,三頭馬鹿和一只狍鹿子。
既然哈里木他們下山了,那就一事不煩二主,宰就是了!(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