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法系教授免費給他們幫忙,這還有什么好說的。
在場的所有家長,一致同意委托高育良處理。
現場就寫了一份委托書,并且所有人都簽了名字、按上了手印。
搞定之后,高育良收起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
高育良之所以要這么干,一是為了全權掌握接下來事情的主動權。
二是為了避免這些家長各自為戰,這樣反而會影響最終結果。
現在有了這份委托書,他就能全權代表這些家長,處理接下來的事情了。
高育良一臉認真的對所有人說道:
“各位家長放心,我一定會為咱們得孩子討回一個公道。”
“只是我有兩點要求,第一各位穩住情緒,安撫好自己的孩子,靜等結果。”
“第二,不要害怕任何人的威脅,如果有人找你們,第一時間給我打電話。”
所有人聽后紛紛點頭回應。
“高教授,我們一定聽您的。”
“是啊,我們相信您會為我們的孩子,討回公道。”
“對,必須讓那個該死的,受到懲罰。”
……
這邊一搞定,高育良這次直接來到分局,再次報案。
報案的同時,高育良一并提供了證據。
有了這些照片,分局的人雖然知道張自強是副局長張保勤的兒子。
可是也不敢和稀泥了。
直接將張自強帶回來,配合調查。
此時的李春梅和張保勤夫妻倆,正忙著幫自己兒子請律師呢。
可是讓兩人沒想到的是,夫妻倆跑了京州幾個大的律師事務所。
結果最有名的幾個律師一聽說,原告人是高育良。
都不愿意接他們這個案子。
原因只有一個,在整個漢東律法界,沒人不知道高育良的大名。
甚至他們有些人,還上過高育良的課。
多次被拒絕之后,李春梅才知道高育良在法律領域的厲害。
不過她依然不服氣,對張保勤說道:
“沒關系,本省的找不來,咱們就找外地的。”
很快,通過朋友聯系上了一個外省的一位叫李方的知名律師。
這個律師也接下了他們的委托。
李方看過材料之后,信誓旦旦的告訴李春梅夫妻倆。
“單就這個案子來看,雖然構成搶劫罪的幾大要素。”
“但是由于還是學生身份,可以利用這個做文章,最多算欺凌。”
搶劫和欺凌,那可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
李春梅一聽立即激動了,對張保勤說道:
“看到沒有,什么才是真正的知名律師。”
“李律師,那就全拜托你了。”
可是夫妻倆還沒來得及高興,就接到光明區分局的消息。
說他們的兒子張自強,被帶去配合調查了。
一分鐘也沒有等,夫妻倆和找來的律師李方,立即趕到了分局。
到了之后才知道,還是高育良報的案。
跟昨天不同,這次的案子是張自強涉嫌霸凌同學。
在李春梅看來,不就是欺負同學嘛。
同學之間有些小摩擦,這不是實屬正常,根本沒什么大不了的。
可當律師李方看過材料和高育良提供的照片,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一臉認真的對李春梅說道:
“李女士,這個問題可能不像是你想的那么簡單了。”
“你們先看看照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