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郡。
林臻沒有進城,而是在城外一家獵戶人家里借宿。
一來是掩蓋自己的身份,二來是身邊跟著一只來福。
不管是大老虎小老虎,冒然進城都會引起轟動,好在毛夢極派了妥帖的將士四人過來小心伺候。
這天,林臻在家里與老獵人閑聊。
老獵人姓孫,名宗恒,說話很風趣。
老伴早逝,家里僅剩一個兒子和兒媳,以及一個精靈古怪的小孫女。
除此以外,他還有個閨女叫小芳,目前待字閨中。
聽他說,他還有三個閨女,全部嫁到城內,現如今也不怎么往來。
因為房子小,林臻在這里生活,總是能見到那個紅著臉蛋偷看自己的姑娘。
但自從孫宗恒跟她說了林臻的身份后,她便再也不敢偷看了。
這天,林臻躺在藤椅上等三個將軍,小來福吃飽喝足趴在他腳邊。
半個月的時間它有長大許多,估計得有五六十斤了,飯量更是大得驚人。
以前這一家子人靠老獵人一個就能吃肉吃到飽,現在四名將士跟他一起去打獵也不夠吃。
林臻見孫宗恒正坐在那里拾掇自己的弓箭,他便坐起來,說道:“孫老,您這弓箭不錯啊,有年頭了吧?”
“嗐。”孫宗恒擺擺手,頭也不抬地說道:“這是當年定康王賞的。”
“定康王?那不是先帝的哥哥嗎?您與他認識?”
“不僅認識,我是他老人家的貼身護衛。”
“難怪您劍術超群,那像您這樣的人怎么會窩在山里打獵呢?朝廷就沒安排您嗎?”
“安排他媽了個比啊?”孫老立刻罵道,“老子跟著定康王出生入死,恪守邊疆五十年,最后王爺薨了,就讓我們自尋出路。世子,您給評評理,像我們這群當兵的,除了上山當土匪還能干什么?”
林臻點頭:“這話也對,其實朝廷應該安排你們這些老兵,放心吧,等我回去了,自然不會虧待你。”
孫老不屑地撇嘴:“不用,老子一生從不求人,再說,這些年窩在深山里打獵也習慣了,現在兒女成家,就剩下個小閨女。等什么時候閨女嫁人,我也就下去陪王爺了。”
當過兵的人都把生死看得很開。
當然,林臻說的是古人。
因為是亂世,他們常年將生死置之度外,只要能賺個養家糊口的名頭,便愿意拋頭顱,灑熱血,值得林臻尊敬。
這時,小丫頭蕓蕓走過來,蹲下身,摸了摸來福的腦袋。
來福大爺就睜開一眨眼睛,看了看她,見是個小姑娘便沒有發脾氣,砸吧砸吧嘴,翻了個身繼續睡覺。
當初林臻把來福帶進他們家里的時候,不光是蕓蕓,就連他父母都嚇得半死,孫老更是直接抄起弓箭要射,最后被林臻攔了下來。
結果來福現在就成了這家里最重要的活物,什么好東西都得緊著它吃。
林臻也慣著它。
那四個護衛若是伺候不好林臻,林臻會笑著擺擺手,但若是虧待了來福,林臻可是要揍人的。
若不是它,自己絕不可能在深山中活下來。
所以在林臻心中,來福就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前幾天護衛從城里買回來半扇豬,尋思給林臻燉個排骨湯補補,結果鍋剛燒開,還沒等燙豬毛呢就先被來福啃掉一半。
護衛氣得想動手,可琢磨琢磨自己不一定打得過,于是就罵了來福幾句。
結果被林臻拿著大勺一通亂打,最后讓護衛親自下廚把來福啃剩下的豬腿豬蹄燉了,燉好以后還是給它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