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國初實行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一里十甲,每甲十戶。
每里推舉丁糧多者十人為里長,每人輪流擔任一年,十年一周轉。每甲以丁糧多少為順序,每戶在十年中輪流擔任一年甲首。
這里甲制就如后世的鄉鎮制度,在大明國初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明中葉后,地方鄉紳勢力興起,里長甲首之類的職役地位日趨下降,特別是行一條鞭法后,各地里長甲首更如苦役賤役,大明地方的統治秩序慢慢崩潰。
不過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在地方的管理上,里長甲首們還是負有重要作用,比如這地方上的田地買賣,便要由該地的里長負責監督,并由里長從州或是縣衙處領來格眼契紙作為交易憑證,在買賣的推收過割后,出了問題里長也要負責。
在王斗找來姜安后,聽聞王斗要買些荒地官田,里長有些奇怪,他道:“賢侄,老哥在這里說一句,你不是文人,不是舉人,連生員也不是,按道理,你是沒有賦稅優免的,眼下田稅很重,你買了荒地后,還要投入很多錢糧,到時便是得不償失啊。”
姜安己經打定主意要與王家深交,所以他的話說得頗為推心置腹。
王斗聽了也有些感動,不過他主意己定,豈會因為姜安的幾句話便打退堂鼓?他道:“世叔,我是有自己主意的,還請您行個方便。”
說著一錠約一兩的銀子己是輕輕地放于他的手上,姜安眼睛一亮,嘆了口氣,道:“也罷,都是鄉鄰,能幫我就幫這個忙好了。”
當下他去了州城一趟,取來契紙格眼,同行的還有一個保安州司吏,名叫祁官的。
幾人沿著董房河邊走了一趟,最后在離河約兩里處的一個地方,又驗看過王家的戶帖式后,以一畝五兩多的價格,以父親王威的名義,王斗買了二十畝荒地,得到了一張《崇禎八年保安州桑干里王威買地赤契》。
此外還有一張推稅票:
保安州二里黃冊里長姜安,今據保安州官衙賣過官地二十畝,罔字八百八十乙號土名下洪,每畝征銀五分三厘,共稅銀一兩六分整。以上一號推入本里六甲王威戶解納,存照。
崇禎八年正月初七日黃冊里長姜安,押。
經管戶丁:王斗。
書手祁官,押。
契約與推稅票都是一式兩份,當王斗在契約與推稅票上簽上自己名字時,姜安與祁官都有些驚訝地看了王斗一眼,同聲道:“好字!”
……
地雖然買來,不過王斗暫時沒時間理會,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忙。
崇禎八年正月初八日,王斗帶著鐘調陽與韓朝等人回到了靖邊堡,堡內多事,自己不可能長時間留在家內。
由于韓朝新建一隊,鐘調陽正好領了他原來那隊兵。而舅舅鐘正顯,原本王斗想讓他到自己屯堡的,不過鐘正顯跟來一看,這靖邊堡也太簡陋了,連個堡墻都沒有,他顯然不愿意受這個苦,王斗只得安排他到董家莊去,免不得又要備下一份厚禮。
張貴看在自己的面子上,給了鐘正顯一個書吏的差事,每月俸米幾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