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辰和李若珪這下沒話說了,他們不可能將送過來的權力推出去。否則壞了慣例,吏部和刑部的權力被皇帝或其他部門侵奪,他們自己都不好繼續干下去。
朱由檢也覺得頭痛,知道吏部和刑部現在勉強受自己掌控,但是不可能一直維持下去。
如果以后的吏部和刑部不聽話,部推的人選不合自己心意,那又該怎么辦?
把錦衣衛監直接改頭換面的事情行不通,朱由檢只能把自己最壞的打算拿出來,向眾人道:
“部推可以,但是不能只由吏部和刑部。”
“衛尉寺的事情和三法司有關,都察院和大理寺也應參與。”
“衛尉寺又有兵馬,需要有統兵經驗的人統領,兵部也要參與。”
“按照推選錦衣衛掌印的慣例,從錦衣衛指揮中推選衛尉寺卿。”
“朕會任命衛尉寺卿提督西司房,負責抓捕盜賊。”
這樣退了一步,拋出特意留下的西司房。東司房和新設的南司房、北司房,仍舊完全受他控制。
群臣心中歡喜,覺得又取得了一點小勝利。
袁可立覺得這樣和以前推選錦衣衛掌印差不多,只是推選出來的衛尉寺卿,只能提督西司房。錦衣衛東司房和北鎮撫司等部門,仍舊不受限制。
所以他要求皇帝明確,錦衣衛如果抓人,都要通過衛尉寺,駕帖由刑科僉批。
已經退了一步,朱由檢沒有在這點上模糊,決定道:
“錦衣衛如果緝拿不法,都會以衛尉寺名義。”
“駕帖和逮捕令要規范,衛尉寺自行決定逮捕的,在朝廷需要刑科僉批,在地方沒有刑科,那就由當地提刑按察使司僉批。”
“三法司申請衛尉寺逮捕的,不需要另行僉批。”
這是在明確權力、簡化流程,群臣沒有異議。
萬歷怠政時期有時候刑科沒人、錦衣衛就沒法逮捕的事情,他們也不想再經歷——
當今天下的盜匪那么多,不可能把逮捕令都送到朝廷,讓刑科給事中一一僉批。
地方提刑按察使司有僉批權,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群臣都希望衛尉寺打擊盜賊,讓天下更加安定。
三法司申請逮捕的罪犯,自然也不需要另行僉批。
朱由檢的這些舉措,讓他們知道皇帝確實在為朝廷考慮。他們也愿意就這個問題,繼續商討下去。
但是朱由檢接下來的要求,他們的意見就比較大了:
“衛尉寺專業性強,而且涉及機密,屬員要自行任命,無需吏部參與。”
“如果諸位贊同這一點,朕就按這個方式設立衛尉寺。”
“如果不贊同,那就另行商議。”
另行商議就是擱置,僉批的事情好不容易定下來,怎么能因為一些屬官打亂。
最終,在群臣和皇帝的商議下,在吏部為了大局的主動退讓下,眾人議定除了衛尉寺卿之外、衛尉寺少卿也由吏部會同兵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從錦衣衛中推選。
其他衛尉寺屬員,可以自行任命。
衛尉寺設立的事情,就此定了下來。
《明史》:漢朝會,則衛官陳車騎,張旗幟。
唐沿隋制,置衛尉卿,掌儀仗帳幕之事。
宋衛尉領左右金吾衛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儀仗。
元置拱衛司,領控鶴戶以供其事。
明初,置拱衛司,秩正七品,管領校尉,屬都督府。
后改拱衛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尋又改為都尉司。
洪武三年,改為親軍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衛軍士,而設儀鸞司隸焉。
十五年,罷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