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科舉改制的事情都談下來了,朱由檢趁熱打鐵,任命袁可立擔任明法科主考官。讓他將明年開考明法科和明算科的消息放出去,定下考試范圍。
袁可立接過任命,心中卻有些苦笑。皇帝太看重也不完全是好事,現在他身上的工作太多了。既要負責兵部,還要協理三法司改制,甚至要主持大明第一次明法科考試,為以后的明法科考試定下章程——
這么多任務壓下來,他一個六七十歲的老人如何能忙過來?
只能期望皇帝沒有什么新想法,再給自己加擔子。
朱由檢沒提出什么新想法,但是就是舊想法,也夠袁可立喝一壺。
在廷尉署的事情定下后,朱由檢想到自己先前設想的衛尉寺地方機構,當即決定要同樣定下來,名稱就是衛尉署,和廷尉署只差一個字:
“司法有廷尉署,執法要有衛尉署,專門負責執法行動工作。”
“抓捕罪犯的臟活累活,不適合進士去干,就讓衛尉寺選拔衛所軍官去做。”
“以后地方的錦衣衛,也要在衛尉署兼職,方便地方配合。”
這個說法一出,袁可立腦海中一個想法閃過,終于知道皇帝為何要執意獲得衛尉寺屬官任命權,以及在地方建立廷尉署和衛尉署:
省有布政司,州府有衙署;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州府有廷尉署;省有都指揮使司,如今基本被架空了,皇帝在省府州設立衛尉署。
這是要用衛尉署代替被架空的都指揮使司,在地方建立新的平衡。
地方三司之中,都指揮使司品級最高,高達正二品。但是和平年代的都指揮使有什么用?兵權早就被巡撫、兵備道瓜分了。如今的地方官員排序是巡撫、布政使、按察使,根本沒有都指揮使的事兒。
相比空有正二品高品級的都司,衛尉署品級不高,但是所負責的執法工作,在和平年代明顯權力更重。
所以,皇帝想用衛尉署,重新將地方權力三分,建立新的平衡!
『要阻止嗎?』
『能阻止嗎?』
捫心自問,袁可立苦笑著搖了搖頭。
皇帝不惜讓出衛尉寺卿和少卿的任命權,也要將衛尉寺置于朝廷、并且獲得屬官任命權,可見他對這件事的看重。
已經商定的事情,群臣若出爾反爾的話,必然惹得皇帝不快,說不定在地方直接用錦衣衛代替衛尉寺。
再加上三權分立、重建平衡,在袁可立看來也是有必要的事情。他對這件事的阻止意愿,并不那么強烈。
說到底,執法權力不能和司法權力相比,受到的約束很大。袁可立為了避免皇帝和群臣因為這件事情產生沖突,主動把建立衛尉署的事情接過來,說道:
“陛下所言極是,地方該有衛尉署,負責執法工作。”
“但是衛尉署的公文,同樣應當由廷尉署副署。尤其是逮捕命令,需要經過僉批。”
“如果有進士去衛尉署當屬官,陛下也當任命。”
這是交換條件,朱由檢點頭應允,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