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陛下登極首科,可以稱為恩科,并非以后定例。”
“進士取用人數,當以三四百人為宜。”
朱由檢點頭稱善,沒有在這點上爭辯。以后取用多少,根據需要再定。
如果磨勘法推行順利,那些無能官員大多在正五品時就會淘汰,以后取用的進士,可能還會更多。
群臣不知道皇帝的想法,沒敢奢望每科六百成為常例。很多人都打算散朝后盡快寫信,讓親朋好友參加明年會試——
明年取用人數是平時的兩倍,難度一定會降低。許多原本考不上進士的,這次都有可能考上去。
錯過這次機會,還不知要等多久呢!
其樂融融地定下取用人數,朱由檢和群臣又商定更具體的事項。
因為舉人可以同時參加進士科、明法科、明算科考試,肯定有同時考中兩科、三科的,他們的名額怎么計算,給他們什么待遇,都需要具體規定。
最終朱由檢按先前的附加考試設想,規定同時考中進士科和其它科目的,至少要授予二甲進士。二甲進士自然要占用進士科名額,考上的明法科、明算科名額,按照所屬分卷從副榜遞補。
因為是增加二甲進士名額,而非不用原來的辦法,這個規定最終在朝堂上勉強獲得通過。明法科、明算科作為進士科附加考試的事情,向前推進一些。
朱由檢心情大好,又和群臣議定,一甲仍舊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新設立的四甲賜視同進士出身,五甲賜類同進士出身。
根據明法科、明算科考試成績,前十名定為四甲,其余定為五甲。和進士科一樣把優秀者列為副榜,名額空缺時遞補。
然后還有人提出如果二甲進士占用四甲名額,在他確定為二甲后,空出的四甲名額要不要由五甲遞補?五甲遞補之后,空出來的名額要不要由所屬分卷遞補?
如果有人同時考取明法科和明算科,要不要授予四甲甚至三甲進士?他的名額應該算在哪科?后續怎么遞補?
這些瑣碎的事情一大堆,都需要商量之后確定。
朱由檢聽得頭疼,懶得親自下場,只是看他們爭論,自己負責決斷。
大明科舉取士二百多年,對這些有豐富的經驗,最終都一一商量出結果。
朱由檢按大多數人的意見,確定具體章程。
最后把特賜同進士的事情拋了出去,讓群臣商議。
不出意外,進士出身的文官,對此集體反對。
勛貴雖然有心支持,以便自家子弟被特賜同進士出身,但是他們的聲音并不大,無法改變局勢。
見此,朱由檢道:
“非進士官員立下功績,需要給他們賞賜,讓他們擁有進士在官場的待遇。”
“諸位所反對的,是特賜同進士這個稱呼?還是特賜出身這件事情?”
《大明會典》:
凡殿試。
洪武三年定:殿試時務策一道,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其出身,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
第二甲正七品,賜進士出身。
第三甲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