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能通過司法數算考試,可授予正九品官職,遷轉類同進士。”
沒有讓錢嘉徵直接任官,朱由檢限定了“通過司法數算考試”這個條件,免得良莠不齊的人混入官場。而且對沒有官職的元士最初授官也只是正九品,比五甲進士還低一點。
這個待遇,在群臣看來實在不怎么好,很多人放下了對元士的擔心。覺得元士雖然遷轉類同進士,卻不足以對進士造成威脅。
袁可立卻沒有放下警惕,想到了自己和皇帝爭論名額的事情,他知道皇帝一定會賜下很多元士出身,請求道:
“請陛下確定特賜元士名額。”
“元士數量不宜太多,不能造成冗官。”
許多文臣也反應過來,認識到如果元士太多,會占據本該由進士擔任的職位。同樣向皇帝請求,固定元士名額。
朱由檢想多爭取些名額,向群臣道:
“元士數量不宜太多,但是也不能太少。”
“諸位認為當以多少為宜?”
把皮球踢給群臣,看他們想定多少。
袁可立想要定下二十個,認為這就夠了。
但是三年二十個名額,在高級官員看來是夠了,在中低級官員看來遠遠不夠。名額少了皇帝就只會賜予高級官員后裔,怎么輪得到他們?
就連一些侍郎和正卿少卿,都覺得三年二十個名額太少,他們認為增加到五十個名額,更符合朝廷需要。
品級更低的郎中、員外郎要求名額更多,就連科道官員,也認為名額應該多一點。
勛貴也開始湊熱鬧,覺得越多越好,方便自家子侄被特賜元士出身。
袁可立見勢不妙,眼看群臣要求的名額就要突破百人,急忙改了口風,把備用想法道出來:
“臣以為元士名額,當和進士名額相關。”
“以不超過中卷取用人數為宜!”
中卷取用比例是一成,也就是說元士名額不能超過進士一成。
按明年取用六百人計算,皇帝在之后三年特賜的元士人數,不能超過六十人。
如果以后每科取用三四百人,那就只能特賜三四十名元士。
這個數量,在袁可立看來已經是個底線。和進士名額掛鉤后,能約束皇帝不亂賜元士出身。否則進士名額就得增加,不然在朝堂上過不去。
群臣想明白這點后,大多也贊同這個辦法。認為元士名額,當和進士相關。
有些人雖然覺得名額少,但是想到元士數量如果超過進士一成,有可能對進士群體造成沖擊,他們也沒有提出異議,認為一成的比例很恰當。
對這個名額暫時可以接受,朱由檢對袁可立提出的辦法很贊賞。而且認為元士名額和進士掛鉤,相當于在事實上承認兩者地位相當。
這對元士的地位確立是大好事,所以他當即做出決議,元士名額定為進士一成,不得隨意超過。
特賜元士出身制度,逐漸制定完善。
《明史》:
(崇禎)十三年夏,帝思破格用人,而考選止及進士,特命舉人貢生就試教職者,悉用為部寺司屬推官知縣,凡二百六十三人,號為庚辰特用。……
(洪武)二十二年,改給事中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初,魏敏、卓敬等凡八十一人為給事中。上以其適符古元士之數,改為元士。至是,又以六科為事之本源,改為源士。未幾,復為給事中。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