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每月的分紅期,陳光良在4月的分紅中,一共可以得到4300大洋(含商品零售),非常的富裕!
這還是收購富貴車行的那批車,也才運營二十天出頭而已,而下個月(5月)預計能分紅到4500大洋。而下半年,還有f項目開始正式為股東分紅(現在還車款中)。
理論上,從4月份開始,今年的分紅還能達到4萬大洋出頭。
按照這個分紅規模計算,今年不僅可以償還3萬多大洋的貸款及利息,亦可以將從長江地產‘借出’的1萬大洋償還掉。
當然做生意,哪有不負債的!
所以現在就可以借新債,再去考慮老債,車行事業這邊維持在3萬大洋的債務,是比較合理的。
畢竟,現在貸款的利率在下跌,主要是銀行的存款資金變多。
分紅前,陳光良召集長江車行的管理層,開了個會議。
包括李超、何向東、潘成、周興高、林峰悉數到場。
“分紅在即,還是那句老話,一定要將每一筆分紅交到股東手里,并按指印或簽字。”開會前,陳光良再三叮囑道。
雖然股東已經有七百多人,但派發分紅并不困難。分紅期是四天時間,幾個項目在一天都有規定,然后就是每個項目的股東一起來領取。
陳光良甚至發明了‘手寫版’的excel表格,車夫只需要按月按指印就行。
這時候,何向東突然提議道:“老板,其實車夫的分紅可以三個月一發,這樣也省一點功夫,而且還可以增加你的現金流支配。”
陳光良馬上予以否決,說道:“不可,月月分紅是承諾,也是收心,豈可更改!”
站在何向東的角度,他的建議自然也是為老板著相,知道自家老板總是‘錢不夠用’;而且三個月分紅,實際上也是很正常的情況,畢竟現在股東都七百多名了。
但站在陳光良的角度,收攏人心自然更重要。
李超笑道:“月月分紅,能讓大家高興一整月;三個月分紅,可能也只能讓大家高興一個月。不過,向東考慮的怕是關于出租車的事情吧?”
雖然被老板否決建議,何向東絲毫不在意,畢竟是就事論事,聞李超言后點點頭,說道:“是的。目前我們對出租車這個行業,也算是有一定的了解,可以購入兩輛二手車,在閘北火車站以及虹口和江灣一帶,試著做‘拋崗’生意。”
陳光良說道:“出租車的資金,另想辦法。當前如果有機會,我們依舊是首選擴大黃包車業務。”
他這樣的考慮有三條:
第一,現在顧竹軒和幾大車行正鬧得不可開交,無瑕顧忌長江車行的擴張;
第二,如今大照會牌照400大洋,市場愿意出售牌照的小車行和個人多了起來,正適合拿牌;
第三,黃包車是他們的老本行,各方面經營更上手。
至于出租車,如果只是做‘拋崗(野雞車)’的生意,不需要太大的代價。
“好”
眾人并不反對,反正大方向還是老板說了算。
陳光良點點頭,隨后說道:“看看市場有沒有出售牌照的,我們準備新的項目!”
何向東馬上說道:“有的,不過現在零散居多,可以考慮分散購入。”
“行,即這樣說定,爭取上半年再擴張個50張大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