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那自己豈不是是在坑害同胞。
不過也可以看出來,洋人對于收稅是非常重視的。
不然也不會發生:一些華界地區在用租界的水電,租界還想要向他們收稅的決心;不過,這里面已經涉及主權的問題,所以市政府寧愿不讓華界居民用租界的水電。
陳光良隨后站立起來,發表了一番演講:“當然不是加稅,而是如果可以分層銷售,那么可以大大的提高市場的購買能力,從而導致資本愿意投資更多的房屋和建筑。這樣一來,整個地產市場更加的活躍,建筑投資的資金增加,房屋也增加,地皮交易增加,政府的收入自然也會增加。所以,我覺得這是對工部局一個好事!”
兩部門的官員和職員,紛紛露出認可的表情。
吳凱聲也補充道:“既然法律沒有說這樣違法,自然其本身也是合法性的,現在唯一需要工部做的事情,就是從原來的一房一本房契,可以按照分層的多本房契,這里并不存在什么問題!”
如果是分單元出售,那一定是現在行不通的!
就拿公寓來說,一層還有很多單元,那樣才會導致出現很多的問題,包括公共面積的處理等。
前世的香港,是在1948年可以分層銷售,當時并沒有引起太大的市場變動;真正是在1954年,霍英棟的‘分期支付’、‘分單元銷售’才真正把地產激活。
最終,洋大人們商量一番后,由工務處的威廉回復道:“可行,等你們長江地產公司銷售房屋的時候,我們工務局會給你們分層的房契。”
“多謝”
這就意味著,其他人還沒有這個待遇!
當然,洋人的地產公司,根本不會對這個‘分層房契’感興趣。
他們要么用于出租,要么就是整幢出售,愛買不買,總歸有人購買。
另外一方面,假設長江地產只是搞定‘分層房契’,也是釋放不了太大的市場購買力;只有‘分期支付’配合‘分層銷售’,才能取得最完美的結果。
回去的途中。
吳凱聲就問道:“陳老板,我也有個問題,如果是分層銷售的話,一層房屋的價格也是不菲。其實這對市場的改變并不大,但你為什么如此有信心?”
一層房屋,價格總得5000大洋吧!
前面長江地產的‘代建模式’,一層也是4000多的價格,說到底這哪里有‘突破’?
吳凱聲最近研究了一下長江地產,確實沒有發現分層對長江地產有什么好處?
陳光良笑道:“當然有,我們前面的‘代建模式’,說到底只是租二十年;而如今‘分層模式’就意味著業主擁有產權,僅是這方面心理作用,就有更多的人愿意投資。”
吳凱聲恍然,隨后說道:“有道理,畢竟一個是二十年后規還,一個是永久的家。”
分期支付,才是陳光良真正的殺手锏。
就拿魯迅這樣的文人來說,他一個月可以賺500大洋的話,購買一層根本不費力,因為可以兩年付清。
倘若一次性叫他拿出5000大洋,本身他又喜歡買書,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存款。
所以說,讓這些文人、中產階級都來當‘房奴’,也是蠻有趣的!
分開時,吳凱聲突然說道:“陳先生,阮玲玉小姐是你介紹到我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