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寬點點頭,說道:“嗯,這點我們一直記著。小于2萬平方尺的項目,我們都會將周圍的物業資料搜集,存放在公司里,方便后續的工資。”
這樣并樓之后,將來香港允許建高層住宅,長江地產也無需再斥巨資去收購旁邊的物業。
“嗯,你們做的很好。”
隨后,陳光良又視察了一個在建的地產項目。
這個項目位于油麻地,它是一幅面積達2.6萬平方尺的地皮,如今要修建成15幢五層高的唐樓。
早期的唐樓(19世紀中后期開始),高2至3層,闊15呎(約4.5米),以青磚砌成,而屋頂是以木結構及瓦片組成的斜頂,唐樓旁則設有木樓梯連接各層,當中部分唐樓更有2呎闊的鐵制騎樓。
19世紀末期起,香港的唐樓普遍有3至4層,每層高4米,闊5米。設計方面,騎樓以磚砌支柱支撐,并跨出唐樓前的人行道。由于這種設計始于廣州,所以當時俗稱為“廣州式騎樓”。
到了1930年代,混凝土取代了磚成為了唐樓的主要建筑材料。
而如今長江地產修建的唐樓,都是采取的混凝土,所以一些建筑材料都需要進口,包括鋼筋、水泥等。
不過陳光良覺得,七十年代后,再拆卸這些舊樓,期間也有二十多年,建筑投資高點是值得的。
更何況,長江地產修建的五層唐樓屬于新一代的‘建筑’,雖然外觀依舊是粵式風格,但內部已經非常現代化——自來水、電等入戶是必然的,還有傭人房、鋼窗、抽水馬桶等等。
“晚一點,我們再討論討論承租部門的工作。”
“好的”
關于承租部門,陳光良也覺得有些管理混亂,打算好好整頓一下。不過長江地產一旦將1000幢樓的目標完成,承租的工作也必然非常龐大、復雜。
屆時,也需要一支精兵強將的隊伍。
而且陳光良認為,他們建的唐樓,每一層在750~1200區間,依舊對后面的香港來說,有些略微大了。
有錢人承租一層,當然沒有問題。
但很多人只能租得起一間房,所以必然一層房子也要‘分租’。
在前世,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香港人口急速增加,房屋短缺。不少唐樓都被用作分租。通常分租的唐樓會由其中一位住客“包租”,稱“包租公”或“包租婆”。包租者向業主每月繳交固定租金,同時亦交付負責支付水電。唐樓單位再被劃分為房間分租,通常最少分為“騎樓房”(亦稱頭房,面積較大及光線充足)、中間房、尾房;很多時更會在廚房或廁所上設置“閣仔(閣樓)”出租。亦有將單位細分為“床位”。正因如此,根據香港法例第123f章《建筑物(規劃)規例》的第46條,唐樓被定義為“任何建筑物,而在其住用部分有任何起居室擬供或改裝以供多于一名租客或分租客使用”,而這條法例至今仍然生效。
那么長江地產擁有龐大的物業,也要管理分租的情況,為了不亂,還是要提高管理素質的。
視察完畢后,陳光良乘坐汽車,前往天星碼頭。
九龍這邊的汽車,是公司車,他每次來乘坐公司車去九龍各處考察。乘坐汽車,更方便保鏢保證他的安全問題。
當然了,陳光良現在也就帶兩個保鏢和一個司機,并不打算夸張浪費。杜月笙到香港,也是帶兩個保鏢,而陳光良畢竟自身擁有很厲害的本領,就是不帶保鏢,也沒有人能綁架了他,帶保鏢不過是,盡量不要自己出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