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足足1.19億的‘迫簽港幣’如果承認,匯豐銀行又相當于背上巨大的‘負擔’。
但不管怎么說,現在的匯豐應該已經決定了。
陳光良便平靜的說道:“我猜,匯豐銀行和港府已經決定承認這批迫簽港幣,所以摩士大班你們才找上我的。”
這一次,摩士大班很果斷的說道:“不錯,我們已經取得港府的支持,再加上我們匯豐銀行很重視信譽,所以決定承認50港幣面額及以上的合法性。據我所知,陳先生手中應該有不少,不知道具體的數字是?”
他很擔心,匯豐銀行也很擔心,因為匯豐銀行只能拿出100萬英鎊的‘外匯擔保’。而這點擔保,才1600萬港幣的合法性。
而其余的‘外匯擔保’,只能從香港政府的‘外匯基金’里面提供擔保,不然匯豐銀行根本不敢承認迫簽港幣的合法性。
就算如此,如果陳光良手中持有很多,屆時帶頭提取的話,那么匯豐銀行可能遭遇很大的麻煩。
“我手中有1400萬港幣左右的迫簽港幣”
陳光良坦然承認。
他不是來和匯豐銀行唱對頭戲的,畢竟他以后還需要在香港發展,所以還不宜和匯豐銀行結仇。相反,他也希望和匯豐銀行結一個交情。
摩士等人大吃一驚,這個數字實在太龐大了,如果陳光良要提取,相當于他們的100萬英鎊外匯擔保豁然清空。
隨后,他們三人連忙眼神交流一番。
“陳先生打算如何處理,假設我們承認的話?”
摩士很是誠懇的語氣。
陳光良說道:“我是很信任匯豐銀行的,假設你們承認,我不會馬上提取。”
承認的話,一般是用迫簽港幣去兌換匯豐銀行重新發行的港幣,徹底將迫簽港幣給作廢。
摩士一聽,臉上一喜,當即說道:“陳先生,不如拿出部分迫簽港幣,購入我們匯豐銀行的股票。我們也愿意邀請陳先生,擔任我們匯豐銀行的董事和顧問。”
匯豐銀行的管理架構,不是股市上可以染指的,所以就算陳光良是大股東,也不可能進入匯豐銀行的權利圈,更多的是一種象征意義。
陳光良故意說道:“只是我還是平安銀行的董事長,會不會有所沖突?”
摩士說道:“這有什么關系,身兼多職已經不稀奇。”
其余人也紛紛發出邀請。
陳光良便說道:“可以是可以,但我只要匯豐銀行在香港發行的股票,而且我只要一半;另外的700萬港幣,我可以存在匯豐銀行,三年不動用。”
三年時間,足夠匯豐銀行恢復了。
必將前世1945年香港還只有2.2億港幣的發行,到了1948年已經漲到6.8億港幣。由于港幣和英鎊掛鉤,發行必有外匯或黃金擔保(即存在倫敦的外匯儲備),所以港幣不會貶值,價值只會增長,當然是對國內的貨幣等。
“好,陳先生果然是朋友。”
“陳先生以后就是我們匯豐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