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林同春這邊也知道,林火旺想要在日本做漫畫雜志,除了和他合作,別無他法。
所以……
林同春也很好奇,究竟林火旺是還有其他的什么底牌么?才敢這樣和自己談判。
于是,他依舊沒有看四部漫畫,直接再問林火旺道:“林火旺,可以展開說說么?這是一個怎么賺大錢的機會?
就憑這一本漫畫雜志么?或許你還不了解日本。
即便你的漫畫內容很精彩,后面也涉及到,印刷成本,刊物打通關系的公關成本,發行的成本,以及其他的一些隱性成本。
就像你的策劃書里面計算的那般,必須要銷量達到大幾百萬,甚至是上千萬以上,才能算是賺大錢。
而這樣的銷量,并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迅速達到的。
一年的時間,估計已經是最快的速度了。
但在此之前,我若是要和你合作的話,在印刷廠和發行渠道上的投入,就絕對不下于一億日元的投資。
你要知道,哪怕是對于我,這都不是一筆小的數目。”
林同春同樣也“在商言商”起來。
他雖然是知名的愛國華僑,可那也是個生意人。
捐助祖國的一些教育事業什么的,他可以毫不計算成本與回報。
但涉及到做生意上,他卻是絕無可能做虧本或者利益不多的買賣。
所以,他再次指了指漫畫雜志的樣刊道:“按照我剛剛說的這些投入,估計整個漫畫雜志想要拿回一億日元的投資成本,樂觀的估計,都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了。
你打算給我多少的股份和分紅呢?如果只有百分之三四十的話,那我收回成本的時間,就得三年左右了。
這樣對我來說,只能算是一點小錢吧!還需要占用我這么大一筆的資金。
老實說,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這筆生意對我的吸引力非常有限……”
攤了攤手,林同春也充分發揮了一個商場老手的必要素質。
不看漫畫雜志樣刊,是先排除漫畫的精彩和優秀,對自己的談判與判斷造成的影響和干預。
同時,他一邊夸大投入的成本之大,一邊盡可能說明漫畫雜志的收入周期之長,回報率之低。
一大一小之下,便會讓人覺得,這漫畫雜志的生意似乎也不怎么樣呀!
再在最后,略微提了一下股權上的分配。
將數值很巧妙的用百分之三四十,明著傳達出了,若是真的想要合作的話,他至少得占更多的股份,甚至需要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控股權。
廠長蘇云聞言,都不由得緊緊皺起了眉頭來。
他覺得,林火旺被這一套連招打下來,怕是根本就招架不住了。
畢竟,林同春在日本白手起家,本身對于商機的敏感性,以及商業談判的老練程度,絕不是林火旺這個毛頭小子可比了。
“爸爸好厲害!這一套話術下來,林火旺君又該怎么樣應對呀!”
小林惠子則是在一旁聽著,又崇拜自己的父親,又擔心起林火旺來。
但是……
林火旺面對林同春這般“溫和”的咄咄逼人,卻是笑著搖了搖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