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真的不能想想辦法嗎?他們可是足以媲美春日部防衛隊的存在啊!我有信心把他們打造成地方標志特色啊!我在《汴京時報》真的有人啊!”
州府衙門的偏院里,凌晨嗓子都快要冒煙了,腿肚子也有點發軟。
為了解決山神廟七個葫蘆娃的生存問題,凌晨專程跑到府衙里來咨詢和尋找幫助,結果差點沒跑斷腿。
他先去找的戶科,結果戶科的書吏要求凌晨提供孩子們的籍貫和父母姓名、籍貫。那幫小屁孩知道個屁的籍貫啊!要是有父母,還用的著我來奔波?
磨了半天后,戶科的書吏實在受不了了,就讓凌晨去找主薄,只要主薄肯批款,他們立刻就安排胥吏把這幾個孩子送來府城的共濟院照顧。
結果負責滄州城及周邊鄉野人口管理的主薄正在忙著跟人喝茶,沒空見凌晨。
直到凌晨掏出采詩官的令牌,對方才終于肯放下茶杯出來見上一面。但是本著公事公辦的態度,并沒有批款。
因為府衙里的財政并不寬裕,需要用錢的地方還有很多,如果每一個人生活有了困難都來找官府接濟,那官府也別想干其他的事情了。
所以他建議凌晨把這些孩子中年紀小的送去附近村中人家,看看有沒有人愿意收養。大的送到城里酒館、作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當個學徒,起碼餓不死。
而像已經成年的華螢,完全可以托媒婆給她找個人家嫁了嘛!到時候夫妻二人一起努力,共同為了幸福生活奮斗,不好嗎?
不得不承認,主薄的建議是比較符合現實考量的,也是最合理的處理辦法。
但是凌晨內心有點不愿意,誰知道送養的人家是個什么德行?萬一虐待孩子咋整?更何況還有兩個是小女娃,大鄭重男輕女的情況還是很嚴重的,萬一受罪吃苦咋整?
雖然到最后可能還是無法避免。
這事兒是自己有點不占理,貪圖的有點多。但共濟院里有那么多孩子和老人,多三副筷子又不會吃窮誰。凌晨只想把最小的那仨丟進去,剩下三個大點的小伙子和華螢,他再想其他辦法。
但是主薄態度很堅決,根本不松口。
采詩官只有監督權和舉報權,并沒有干擾地方行政執法的權利。而且這事兒主薄做的并沒有過錯之處,就算是告到御史臺,他也不虛。
唉!
最終,折騰到大中午的凌晨只能空跑一趟,跟華螢灰溜溜的離開衙門。
他完全可以亮出殿帥的身份,那樣子一來,別說去什么共濟院了,就是讓鼻涕都擦不明白的小七騎在主薄頭上拉屎,估計他也會豎起大拇指夸“拉的真干,一點都不稀”。
但是,如果殿帥辦事是靠權勢和官威,那還怎么去維護大鄭律法的尊嚴?
嗷,就許你走后門,不許我們走?
“一幫鼠目寸光之輩!”
暗罵了一句后,凌晨只能無奈的背起手走在大街上,思索對策。華螢沉默著跟在他的身后,同樣憂心忡忡。
“媽的!不爭饅頭還爭口氣呢!螢螢,這附近哪里有戲班子?帶我去!”
“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