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透過木窗,打在白色如雪的宣紙上。
陳及冠坐在藤椅上,腰背挺得筆直,白皙修長的手以標準姿勢握著毛筆,在白紙上奮筆疾書。
書桌上的白紙已經點綴了密密麻麻的楷字,這些字大小幾乎相同,字與字之間的間隔恰到好處,不會太窄,也不會太寬,剛好適合肉眼觀看。
宣紙旁邊還放著顏真卿的字帖,陳及冠每寫幾個字,就看上一眼,將每個字體結構在腦海中拆開復制,這才繼續落筆。
他寫的當然是自己的話本《修仙錄》。
《修仙錄》已經寫了半月時間,在私塾的空閑時間并不是很多,夜晚的時候也舍不得點燈油秉燭書寫,所以每天最多只能寫一千字左右。
一千字已然不少,畢竟是用毛筆一個字一個字認真書寫,哪里像前世有電腦,只需要噼里啪啦敲就完了。
第一卷已經寫了一萬多字,線裝的白紙寫了厚厚一沓。
要想寫完第一卷,估計還得一個多月。
“冠哥兒,冠哥兒!”
一道呼喊聲讓他抬起頭,將毛筆放在筆山上,吹干白紙上的墨跡,起身走出去。
筆山是放置毛筆的工具,呈波浪形或山峰形,所以叫筆山,也有學子親近的稱呼它為筆床。
這塊木制的筆山是他自己用小刀削成的,甚是簡陋。
夫子所用的筆山就金貴了,乃是用玉石所制,平時寶貴的不行。
走出門外,水哥兒和熊哥兒就站在院子里,兩雙烏黑發亮的眼睛看著他。
陳福水還是穿著一身褐色麻衣,陳黑熊體型要寬大一些,流著鼻涕,一張圓臉看起來憨厚老實。
他們見了陳及冠,當即走過來,喊道:“冠哥兒,掏鳥窩去呀。”
陳及冠此時正好感覺大腦有些昏沉,現在這個狀態也不適合寫話本,便答應下來。
戴上草帽,將腳上的布鞋脫掉,換上草鞋,潔白的腳丫裸露在外,甚至感覺有些寒冷。
粗糙的觸感從腳底傳來,陳及冠皺了皺眉,感覺相當不適應,磨得腳掌生疼。
但布鞋是不可能穿著上山的,萬一被刮壞了,有的是他心疼。
于是乎,踩著草鞋,穿著黑色補丁大褂的陳及冠隨著兩個小伙伴出了院子,徑直朝后山走去。
脫下長袍的陳及冠身上少了幾分文人氣質,一路小跑著,看上去像個山野孩童般。
路上遇到村里人,見到他們三個,紛紛囑咐:“冠哥兒,莫去水塘邊,也莫進了深山。”
“水哥兒,熊哥兒,看好冠哥兒,別讓他傷著了,不然回來小心你的屁股蛋子。”
三人紛紛答應,不一會兒就離開了村子,來到了后山。
后山的山腳處光禿禿的,只能看到一些低矮的青綠野草,這里的樹木野草早就被村里人薅光。
沿著蜿蜒山路往前走,周圍頓時靜悄悄的,只有微風打在樹葉上的聲音。
陳及冠看著周圍熟悉的一草一木,問道:“水哥兒,周圍的鳥窩都叫我們掏完了吧?”
陳福水招招手,埋頭往前面走,“冠哥兒,你盡管跟著俺走,俺早就看好了,要不是為了等你回來,俺早就給掏了。”
熊哥兒急著表現,立馬道:“水哥兒,你這話太假,那鳥窩明明是俺發現的,冠哥兒,你不能信水哥兒,這鳥窩明明是俺給你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