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問,把劉明亮問傻眼了,他瞪大了眼睛,下意識地說道:“可,卷宗上……”
林二淡定地說道:“卷宗上網約車司機提供的證明也只能證實8點12分到20點28分這段時間,他有不在場證明。”
“至于8點28分之后,他就沒有不在場證明了,不是嗎?”
劉明亮驚呆了:還可以這樣理解?
“卷宗雖然提供給我們的信息基本真實,但是并不代表是事實!”
“既然我們是復核案件,那么自然是每一個細節都不能放過!”
“所有卷宗的筆錄、現場的勘驗還有時間線都要一一地核對!”
劉明亮指了指批發店,弱弱地問:“那案發現場咱還看嗎?”
林二說道:“看,肯定看啊!”
“但是,你有鑰匙嗎?”
林二反問一句。
結果劉明亮傻眼了。
“走吧!先去找一下陳業才!”
幾人上車,根據卷宗上關于陳業才提供的住址找到了蒼云縣城鄉結合部一處老宅。
不過看樣子,這里也是有一段時間沒人居住了。
低矮的土木混搭的一層平房,屋頂上的磚瓦殘破不全,還長出了些許小草,破樓的地方簡單地用的紅藍編織袋遮蓋了一下。
院子的榆木門上的鎖頭早已經失去了光澤,上面蒙了一層厚厚的灰。
林二立刻意識到,這個陳業才不會是跑路了吧。
從林二看到的情況,陳業才極有可能殺人劫財之后就跑路了。
可是,警方還能提取到陳業才的筆錄那就說明他并沒有第一時間跑路,那為什么后來又跑了呢?
還有一個問題。
卷宗的筆錄里說他的電動車壞了,案發的那兩天都是打車回去的。
從打車的記錄來看,陳業才確實是在20點12分的時候從批發店乘車離開了,20點28分結束行程。
而且司機也證實了陳業才確實是坐他的車回去的。
從app的記錄和司機的口供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屬實的。
既然他是打車回家的,那么他又是怎么去的批發店呢?
林二想到這里靠近門,從門縫里往里看了看。
這種農村老宅一般都是帶個前院,從老榆木的門縫往里看,林二看到了停在院子里的一輛破舊布滿灰塵的電動車,頓時腦中靈光一閃:
“騎電動車去的?”
有過辛陽的案例之后,一個想法在他的腦海里浮現:或許電動車壞了只是障眼法,為的是用網約車的打車記錄留下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想到這里,林二拽了拽門上的鎖頭,確實鎖死了。
林二又退后幾步看了看門邊的院墻。
山區里的農村院墻更多是圈定地界用的而不是防賊的,所以也就是一人高而已。
看到林二的動作和眼神,劉明亮已經想到了。
但是他還沒來得及說什么,林二就在墻上一蹬,十分輕松地翻墻進去了。
劉明亮表示很無語。
吳雙笑了笑,她也跟著退后了好幾步。
劉明亮瞪大了眼睛:不是,難道你也想?……可這違法啊!
吳雙看劉明亮一眼,然后一個助跑在矮墻上蹬了一下,爬上了墻頭,然后跳了進去。
劉明亮徹底無語了:瘋了瘋了,他們都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