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渠道,自然是指望此前就跟趙子稱暗中達成合作的魏通判。
按大宋法度,州府一級的副職通判,還兼管著監察地方的職務。
州府再往上,理論上有路一級的行政機構。但宋朝是“實府虛路”的,也就是類似于后世的“加強地級市、削弱省級權力”,到了路一級,雖然有安撫使、提點刑獄司,但州府的通判在行使監察職權時、并不直接受提點刑獄司的領導。
換言之,通判在處理日常的冤案、或是上奏知府、知州的不法行為時,既可以選擇通過提點刑獄司、逐級上報。
但遇到特別重大、緊急的案子時,通判覺得有必要直接“御前投匣”、將彈劾奏章直接送達中樞的,也可以直接用“急腳遞”秘奏到皇帝面前,不用經過提刑司,也不用經過諫臺。
宋朝的制度設計,是允許這種渠道存在的,為的就是避免極端情況下、下面鐵板一塊合謀欺上瞞下,要給監察官以突破傳統逐級上報的特權。
這在很多北宋時期的史料里都有記載,比如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里,就記錄過宋仁宗時、范諷任淄州通判時,越級秘奏知州的貪弊事宜。
歷史上魏憲能夠直達天聽、向皇帝奏請廢花石綱,也是利用了這條渠道。
只不過,這種上奏往往需要賭上一個通判的政治前途,如果越級上奏的事情最后沒有被核準,你又濫用這個特權,那你的官基本上也就當到頭了。
但這一次,魏憲看到朱勔吃相如此難看、打擊報復如此卑劣,他也血氣上涌,沒有再含糊,一次性把自己的權限都用足了,全力力挺趙子稱,將朱勔在蘇州的所作所為,全部秘奏送到汴京。
而與此同時,趙子稱的第二條消息渠道,自然是繼續往陳東等他在京城的朋友、同學那里送。
這條渠道,主要是為了帶起輿論和流言,讓大家看清朱勔在江南的反撲。
之前,趙子稱的上奏,在汴京已經發酵了半個多月了。
陳東等人在第一次知道趙子稱彈劾朱勔時,也象征性聲援了一下,但并沒能鬧大,他們只能在內心欽佩和支持趙子稱——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陳東他們走正常渠道、試圖上書言事,或是攔住當朝執政的轎子車馬、當街請愿,那些被問及的官員,都可以選擇踢皮球、打馬虎眼,先把事情糊弄過去。
只要一句“本官自會將民情上達,請諸生靜待處理消息”,陳東等人就得暫時啞火。
朝廷又沒說不受理、又沒說不討論,這不是正在走流程嗎?你們有什么好急的?
再急的話,就是陳東他們不占理了,不遵守朝廷的程序正義。
但這一次,情況卻不一樣了,因為趙子稱被朱勔打擊報復的噩耗,也傳到了東京。朝廷執政再想用拖字訣,已經完全不好使了。
“朱勔和那些狗官沆瀣一氣!朝廷之前還說會討論廢花石綱的事情!結果沒等來朝廷的好消息,只等來了他們對忠臣義士的報復!”
“諸位,我們一起去宣德門外叩闕懇請吧!務必讓此事為官家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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