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段時間以來,家里的日子不太平。自從毓美帶著孩子跑了,他的日子,就變得稀巴爛。
半死不活的,跟個行尸走肉,也差不多。
后面花了大價錢討來的媳婦,也是個作天作地的性兒,稍微有那么一星半點不合心意,那就必須得鬧。
鬧個天翻地覆,才算完。
后來吧,這個腦瓜子好用的小蹄子,看著家里的日子不好過,居然,趁著家里人沒防備,卷了錢,跟別的野男人跑了。
就這,又讓他成為了滿大隊的笑話。
現在,但凡是誰家小兩口吵架,不好好過日子了,都會把吳有船的經歷,拿出來說一遍。
意圖就是告誡,別好好的日子不知足,非得鬧騰。
鬧騰來,鬧騰去,最后不會有好結果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吳有船為彩霞大隊里,年輕小夫妻的婚姻平和,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當然,這個貢獻,吳有船自己也不想要,就是了。
后面,時間長了,吳有船也算是琢磨明白了。這事情的問題,壓根就不在毓美的身上。
而在他爹娘的身上。
當初,但凡不是他被爹娘調教的,對毓美諸多苛責的話,他的日子會很好過的。
有妻、有子、有女,手里,多少還攥著一點錢。
日子,只能那么幸福了。
可偏偏那時候的,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被人下了降頭,還是被豬油蒙了眼。
死活看不見毓美的好。
只是一味的用打壓她,從而爹娘的另眼相待和笑臉。
現下想想,吳有船真是后悔了。
他悔恨的,恨不得抽自己兩個大嘴巴子。
其實,他也曾想過,做錯事情了,去毓美的面前,把她挽回。
去祈求她的原諒。
只要她能給自己一次機會,他吳有船就敢發誓,一定會讓她過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只是,他也知道。
這一切,都是自己的設想。
毓美離開了自己,就好像是離開了魔窟。
現在那小日子,真是過得蒸蒸日上。
別說是旁的女人了,就連他一個大男人,看見了,都覺著艷羨不已。
出息、年輕,還有本事,爹娘也都是好相處的人,尤其是那妹子,真是掏心掏肺對小美好。
還有那住的房子,是他這輩子都蓋不起的青磚大瓦房。
一來二去,就這有形的,無形的對比,直接把吳有船的自信,給粉碎成了渣渣。
丟臉這玩意兒吧,就更別提了。
一回生,二回熟。
一直丟臉,一直丟臉。
時間長了,它也免疫了。
丟臉算啥,只要能吃飽,別說丟臉了,就算是把臉送過去,讓人打兩下,他都樂意。
“東子,我真的錯了,你能不能幫幫我?就這一次,真的,就這一次啊!”
蕭振東看著吳有船就好像是賴皮蛇,死死扒著他不放,最后,也是沒轍了,抬起腳,最后給了個警告,“那啥,你再不松手的話,我就要動腳丫子了。”
他提了個醒,“別人一腳下去,充其量,也就是在床上躺個三五天兒。
我這一腳下去,你一條命,得去半條。”
“我……”
“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