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類委員道:“可以再添加上‘天性’這個定語。源自人類天性的,可以為人類本身或者其余事物帶來不良影響的東西。”
歷史類委員點頭道:“對。這個定義可以算相當精確了。”
見所有委員,包括天光教教長與圣神教首席使徒都沒有反對后,劉弈棋道:“好,之后的分組討論就以這個定義為前提。那接下來討論該疾病的外在表現。目前已知,外星生命為了處置這種‘疾病’,已經采取了禁止人類生育的手段,由此可知,該疾病的不良影響需要滅絕人類才能消弭,或者盡可能消弭。這應該可以算是外在表現的一種。”
“這里應該分成兩種情況,因為定義之中的‘對人類本身造成不良影響’,與這里的‘滅絕人類’相矛盾。”
很顯然,如果人類所患的‘疾病’僅僅只影響自身,那么外星生命就沒有理由將人類滅絕。因為哪怕‘疾病’對自身的影響再大,也不可能比人類滅絕更大。
要么人類的“疾病”還會影響其余事物,要么禁止人類生育只是懲罰或者恐嚇,兩者相互矛盾。
人們思考一陣,科幻作家委員道:“兩者不一定不可共存。譬如,讓人類充滿痛苦的滅絕,與此時‘在安寧之中滅絕’,兩者雖然都是滅絕,但性質并不相同。”
劉弈棋思考一陣,道:“有道理。那么根據已知條件,該‘疾病’的外在表現形式可以做出如下定義: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滅絕人類才能防止人類對自身或者外界事物造成不良影響,又或者,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以禁止生育作為懲戒或者治療手段,才能防止人類對自身或者外界事物造成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兩兩組合,共有四種可能。
一、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滅絕人類以防止人類對自身造成影響。
二、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懲戒或者治療人類,以防止人類對自身造成影響。
三、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滅絕人類以防止人類對外界事物造成影響。
四、因為該疾病,外星生命必須要懲戒或者治療人類,以防止人類對外界事物造成影響。”
劉弈棋有些疲倦的擺了擺手:“分組討論就以這四種可能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