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嗞”,伴隨著車胎抓地聲,汽車穩穩的停在一棟漂亮的別墅前。
任婷婷下車笑著說“下來吧,這就是我家。”
“好漂亮的房子,要不然我幫你照張像吧,就算讓我搭車的報答。”
“可以呀,你還帶了相機?”
“是啊。”
“再靠這邊點。”
方帥指揮著任婷婷在門口擺好姿勢,咔嚓一下按下按鈕,一張清晰的照片被相機吐了出來。
“哇,你這些太先進了吧。”任婷婷驚嘆,她見過的相機都是最古老的帶鎂光燈的那種,拍照需要兩個人配合,一人拿著相機,一人舉著鎂光燈協助,哪里會這么方便。
這不是方帥閑著沒事干,而是方帥的策略。
他是誰?
一個無意間穿越到此的路人!
若沒有特別之處,沒人會將他當回事,能不能活下去都是問題。
魯迅先生對這個年代有過十分到位的評價,這是個人吃人的年代。天災**、兵荒馬亂、旱澇荒年,時代之混亂,完全可以用命比狗賤來形容。
最初那露在草叢外的白骨,已經給他上了最為生動的一課,讓他知道,自己不努力,那就是暴尸荒野,死了都沒人埋的下場。
如果沒有自保的本事,只是普通人,來到這個年代,你會知道什么叫做人間煉獄。
而他恰恰就是個普通人,若不抓住機會,恐怕連去碼頭做苦力都沒人要,只能扯破衣衫,在泥地里打個滾,跑大街上去賣慘乞討。
自然要為自己安排一個足夠唬人的身份,首先海歸學者這是一定的,清末民國能出國留學的都是家境富裕,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
而如何表明他的身份,自然是從方方面面,一個非常先進的照相機,就能抬高他的身價。
畢竟這么先進的東西,在民國時只有西方才有,能夠拿出來就從側面說明了他的身份不凡。
“沒什么,這是美國雙頭龍科研所新近開發的傻瓜相機,立等可取,非常方便。你看看如何?”
“哇,是彩色的,我還是第一次見。”任婷婷接過照片看到上面色彩艷麗的別墅驚訝道。
她在國外留學數年,見多識廣,但彩色照片,也是只有聽聞沒有見過,心中對方帥的來歷更加好奇,能夠拿出這么先進相機的人,怎么也不是普通人。
“你喜歡的話送給你了。”方帥隨手將手中的相機遞過去,有些遺憾的說道“可惜在國內,底片沒地方購買,用完了,這相機也就廢了。”
“這我不能接受。”任婷婷推辭,不肯接受。
“婷婷,你回來了。”兩人在推辭間,一個衣著華麗的中年男子從別墅中走了出來,看到婷婷笑著說道。
“爸爸,我想死你了,你這幾年過得還好嗎。”婷婷過去高興的摟住他。
“好好。”任老爺笑得眼都瞇起來了。
方帥看著兩人,任家鎮、任婷婷、任老爺,他好像在哪里聽說過,悄悄拉過任婷婷,小聲問道“婷婷,不知你父親叫什么啊。”
“任發,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