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云之前設想過無數個理由,猜測為什么薛正義會被殺,但是當程明遠說出來的那一瞬間,他還是覺得倍感驚訝。
因為這個理由,實在是太離譜了。
“就因為他看見了程天,你就派人殺了他?”
沈青云無比荒謬的看向程明遠說道。
“那時候小天應該在監獄里服刑的。”
程明遠坦然說道:“如果薛正義走漏消息,那他就完了,我別無選擇。”
“誰動的手?”
沈青云追問道。
這種事情,程明遠不可能自己親自動手,肯定是心腹出面處理的。
“我的手下,李梅也是他干掉的。”
程明遠平靜的說道。
事到如今,他已經沒有什么需要隱瞞的了。
反正是難逃一死,索性就說出來。
看到這一幕,沈青云倒是心中暗暗點頭。
他相信程明遠的話,因為這家伙身上的事情已經夠多了,這個案子對他來說,只不過是眾多罪責當中的一個,程明遠應該不會說假話。
其實很有意思,有很多罪犯明知道自己必死,卻往往在生命的最后這段時間里,選擇把自己所有的罪行全都和盤托出,這種看似違背生存本能的行為,實則交織著人性、法律、道德與情感的復雜博弈,背后藏著多重深層原因。
法律威懾是重要的外在驅動力,雖然死刑意味著生命的終結,但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可能帶來一定的量刑從寬機會。
在司法實踐中,坦白、自首、立功等情節會被納入量刑考量,即便無法免除死刑,也可能讓執行方式從立即執行改為緩期執行,為自己爭取一線生機。
另外,完整的罪行供述有助于司法機關全面準確地查明案件事實,避免因證據不足或遺漏罪行導致案件反復調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這種法律框架下的潛在利益,促使罪犯在權衡利弊后選擇坦白。
而從心理層面看,部分罪犯存在強烈的道德負罪感。
當生命即將走到盡頭,他們的內心會被犯罪過程中的種種細節反復折磨,良知逐漸蘇醒。
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那些被傷害的無辜者的面容、受害者家屬的痛苦、社會的譴責,如同沉重的枷鎖,讓他們在精神上飽受煎熬。
為了尋求心靈的解脫,減輕道德壓力,他們選擇將全部罪行交待出來,試圖通過這種方式完成自我救贖,獲得內心的平靜。
沈青云曾經抓過一個連環殺人犯,那家伙在被抓住之后,果斷交代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實,詳細講述每一起作案過程,他對警方坦言:“只有把這些都說出來,我才能擺脫日夜糾纏的噩夢。”
這些人,他們的行為既不是一時沖動,也不是毫無意義的掙扎。
無論是出于對法律的敬畏、內心的救贖,還是對家人的牽掛,這種交待全部罪行的選擇,都反映出人性在極端環境下的復雜與掙扎。
程明遠很顯然就是這樣的人,他所謂的交代問題,說白了只不過是在試探警方的態度罷了。
死中求活,僅此而已。
“你還有什么要交待的?”
沈青云淡淡地看了一眼程明遠,平靜的說道:“我還是那句話,我不是法官,決定不了你的判決結果,但如果你交待的問題足夠多,我可以跟紀委的同志建議一下,給你提供一些便利。”
禮尚往來,利益交換。
如果程明遠愿意配合警方和省紀委的調查,沈青云不介意給他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安排他跟程天父子倆見個面,畢竟兩個人都是必死之人,死之前見個面也算了卻了他們的心愿。
聽到沈青云的話,程明遠久久不語。
他又不是白癡,當然明白這位沈副廳長的意思,人家明擺著是在跟自己談條件。
“你慢慢考慮吧。”
沈青云也懶得跟他廢話,站起身準備離開。
旁邊的唐國慶等人并沒有阻止的意思,這種審問方式他們紀委也是經常使用的,畢竟犯罪嫌疑人往往心理還存著僥幸的心理,這種事情很正常。
說白了。
某些罪犯別看在外面的時候囂張跋扈,可是一旦被抓了之后,就經常會變成另外一個人。
好死不如賴活著,沒有幾個人能把生死置之度外。
進了看守所之后,他們的夢想往往就會變成多活幾天。
“你想知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