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總督區首府利馬,這座由西班牙殖民者弗朗西斯科·皮薩羅建造的城市,歷經百年風雨,憑借著波托西的銀礦,如今已經成為美洲繼波哥大、墨西哥城和哈瓦那之后的第四大經濟文化中心。
隨著歐洲移民和在本地出生的白人數量不斷增加,城內的人口也越來越多,如今更是超越了波哥大和哈瓦那,成為美洲人口數量第二多的城市,常住人口數量達到了3萬左右。
其中西班牙人和克里奧爾人(本地出生的純血白人)有20%,主要從事行政管理、商業和神職工作,是社會的最上層。
原住民和非洲黑奴大概也有20%,基本都是白人的奴仆或者從事比較臟累的體力勞動,屬于社會最底層。
剩下這60%左右的絕大多數是由梅斯蒂索人(有歐洲白人血統的混血)充任。做為社會的中堅力量,混血人的生活狀況卻有些上不著天下不著地。
按照總督區的法律規定,混血不能做高貴職業,比如高級神職人員、高級官員、高級軍官、教授等,也不能穿戴絲綢服裝和佩劍,通常從事各類工匠、商販、中低級職員、士兵、仆役和文藝等工作。
他們名義上可以和白人通婚,但實際操作起來很難,基本上不太可能進行階級跨越。如果膚色比較深,還會被認為和原住民關系太近,從而被劃入原住民一類。
但只要有階級的地方必然會有上升通道,哪怕很窄也要有,否則整個社會就會很不穩定。西班牙殖民者也明白這個道理,并采取了應對措施,其中比較關鍵的一項就是教育。
后世很多人一提起17世紀的南美洲,自然而然會產生落后、窮苦、奴隸制之類的想法,不能說完全錯,只能說不全面。
在城市之外的農村、礦區,情況確實不太好,由于西班牙殖民者實施了一種叫做卡斯塔的種族分層制度,致使很多社會資源都只能被西班牙人掌控,原住民和非洲黑奴幾乎沒有任何權力,很大一部分混血也受到差不多的壓迫。
但在城市里情況要好很多,除了法律上的限制之外,少部分混血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并以此為基礎進行階級跨越。
利馬做為秘魯總督區的首府和第一大城市,自然不能缺少大學。在16世紀中葉,由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五世授權、秘魯總督和當地教會共同出資籌建了利馬皇家大學,后由教皇以基督教圣徒圣馬科斯命名。
它是南美洲最古老的大學,沒有之一,比哈佛大學早了80多年。圣瑪斯克大學完全效仿了西班牙薩拉曼卡大學的教學模式,教授神學、法學、醫學、拉丁語和幾種土著語,為殖民地不斷培養管理人才。
17世紀以后這座大學拓寬了學生接納范圍,在半島人(西班牙人)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克里奧爾人,并允許梅斯蒂索人經過半島人的推薦入學,讓數量最多的群體有了跨越階層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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