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小混子就跟后世的網紅差不多。
混得好的吃肉,混得差的只能喝西北風。
要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得干一兩件露臉的事情。
在露臉的同時,還得小心免得被官方盯上。
只要誰被扣上大哥的高帽,都注定了他每天將在不安中度過。
有太多的人都在盯著這個實際上毫無意義且能惹來殺身之禍的名號。
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在這個位子上安穩幾年。
無論是誰,當他被戴上這頂高帽的同時,基本上已經確定完蛋了,只不是茍延殘喘幾年而已。
從這一點來看,天哥就做得很到位。
他在放出風聲要讓京城來的那些人好瞧之后,并沒有選擇白天行動。
而是等到晚上八點多,街道上行人稀疏了,這才帶著小混子們出了黑廢品店。
夜。
烏漆嘛黑。
“天哥,聽說你去過京城,那里是不是比咱們這里漂亮?”
“那是當然,那可是首都。”
“我什么時間才能去一趟京城。”
“等過了今天晚上,哥幾個都當上了正式職工,就有機會去京城了。”
“哈哈”
“天哥,你說,人活著是為了什么”
“當然是解放全世界勞苦大眾了,別忘記了,這才是咱們的最高理想。”
“哈哈哈,天哥,您覺悟真高,能不能說點實際的。”
“咳咳,那就是多玩幾個女人,多吃肉,多喝酒。”
“天哥....”
旁邊的小混子還要再問,天哥騎著自行車一腳飛出,將那混子連自行車帶著人踹進了水渠里。
片刻之后,那小混子,默默的爬出來,擦了擦頭發上臟水:“天哥,我是想說,我忘記帶殺豬刀了。”
天哥:“.......”
他沉默片刻,皺眉頭:“開弓沒有回頭箭,甭回去帶了,我把瘋狗喊來了。”
聽到瘋狗的名字,那小混子瞳孔猛地一縮。
瘋狗人如其名,就是個瘋子。
常在街頭上混的,家伙什就是菜刀片子,木棍子,免得真傷了人。
但是瘋狗卻不知道從哪里搞來一把鋸了把的土噴子。
那玩意近距離開火,對方不死也傷。
這些年瘋狗一直在開槍和逃跑這兩種狀態中循環。
去年,瘋狗在街頭崩了鐵路大院的小刀之后,一直沒有消息。
所有人都以為他逃往了大西北,沒想到天哥竟然拉攏住了瘋狗。
現場頓時一片死寂,再沒有一個人發言。
片刻之后,遠處傳來一陣嘹亮的歌聲,唱的是《洪湖水,浪打浪》。
所有混子都聽出來了,這聲音是瘋狗的。
回頭一看,果然瘋狗扛著一把土噴子,朝著他們這邊走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