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看向了予姝,對她招了下手。
予姝并沒走上前,“你說,我聽得見。”
該盡的義務她會盡,如果凌雪梅也給林家二老養老的話。
凌母也知道,自己傷了這個孩子的心。
她說道:“當年你們兩個被眼抱錯,是我連累了你,你才是最無辜的那個。”
在她看來,凌雪梅是她女兒,她做的事,她也要承擔,所以予姝才是無妄之災。
予姝,“過去的事,我已經放下了。”
凌母,“孩子,你能原諒我嗎?”
予姝,“我沒怨恨過你,所以也沒原諒一說,我和凌雪梅只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只是回到了我們原來的位置。”
無怨,無恨,只因,不是她在意的人。
在意的那個人,早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
凌母從枕頭下拿出一個鑰匙給凌永明,“這是我家里保險柜的鑰匙,里面的東西,我分成了四份,你們也別嫌少。”
她知道,把錢給了他們,往后就得看他們的臉色過活。
但這次的意外,讓她想清楚了一件事,自己要是不提前交待好,那些東西到時也不知道便宜了誰。
“你的東西我是不會要的,既然是四份,那一份,就當是你的體己的養老錢,如果沒別的事,我就走了,祝你早日康復!”
予姝說著,就朝病房外走了。
凌母早知道她不會接受,她這么做只是想表明她的態度。
只是沒想到,予姝卻是讓她自己留點錢在身邊。
凌母其實很清楚,予姝比自己家的幾個孩子更重感情,只不過,她的感情放在相互付出的情況下。
她與凌父以前對予姝并不覺得多虧欠,當時的女孩子大都是那樣過來的。
就像她自己,也是深受她母親思想的影響。
女孩子遲早是別人家的,一般跟得上,不落人口舌就行。
凌永明追了出來,卻是沒了予姝的影子。
凌二嫂也跟了出來,“你眼光不錯,只不過,你配不上她。”
凌永明“嗯”了聲,臉上是種釋然,回到了病房。
他說了房子的事,凌母在知道房子并沒凌雪梅的時候,內心居然還挺高興的。
她與這個女兒并沒多少感情,她一回家,凌家沒多久就出事了。
有人說,予姝是個有福的,是他們家把有福之人趕走了。
也有人說,凌雪梅得個掃把星,她一回來,凌家就散了。
但不管怎樣,也是凌母生下來的。
“老二,房子你給老大吧!不是媽偏心他,是他比你需要。
媽養老的事,就讓你哥來。”
凌母這么說也是有原因的,給了房子,就得給她養老。
而且二兒子的事業不在這邊,也不會為了她搬回來。
這樣做的好處是,不會有人推三阻四。
至于讓凌雪梅給她養老,她就沒奢望過。
她沒養她小,也不用她養她老。
凌母自己也沒養娘家的母親,憑什么讓女兒這么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