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身的記憶,tara之前不是一般的火,在南韓所有女團里,tara的人氣能排到第二,僅次于少女時代。
可2012年7月底的時候,tara原成員劉花英跟mbk解約退出了組合,然后就發生了所謂的“tara排擠霸凌事件”,tara的成員們被指責排擠霸凌劉花英,被全民抵制。
可事情的真相不過是tara老板的老板得罪了人,這期間tara也作為棋子被利用了,所以才遭到了報復。
可真相又沒被公布,也沒人會公布,這也就導致快三年過去了,tara的腦袋上還戴著“霸凌者”的帽子被相當一部分的南朝鮮人抵制。
不過李致軒現在好奇的是tara為什么會出現在這份名單上。
“她們的情況特殊,她們不是跟mbk合約到期了,而且跟mbk有矛盾,有跟mbk解約的意向。”
“什么矛盾?”
“tara霸凌事件發生了都快三年了,到現在都澄清不了,整天被人罵,換成誰也受不了啊。mbk幫不了她們,還不許人家換個東家嗎?”
“那她們現在的人氣怎么樣?有沒有商業價值?”
“在南朝鮮的人氣是大不如前了,但在華夏和東南亞的人氣還是很高的,商業價值也很高。按照去年的情況來看,她們在所有女團里的營收依然能排到第二,第一是少女時代。”
“既然這樣,那你派人跟她們接觸一下吧,她們要是真不想在mbk干了,那咱們就簽了她們。”
“簽不了。”金俊顯都不帶考慮的,直接就搖頭了。
李致軒一愣,然后也反應過來了:“違約金?”
金俊顯點頭道:“我也想簽了她們,可我讓人查了一下,她們的違約金最少也要兩百億南朝鮮幣,有這錢還不如直接收購了mbk娛樂呢,最多30億就能拿下它一半以上的股份。”(這個不是我編的,現實里2015年,mbk娛樂以21億韓幣的價格賣了40.68%的股份。)
聽到金俊顯的話,李致軒很吃驚:“mbk現在這么慘嗎?”
“自從tara出事之后,mbk就遭遇了資方撤資,后續又多次爆出丑聞,再加上這兩年推出的男團女團連個水花都沒掀起來,導致連年凈虧損,要不是有tara給他們輸血,mbk早該窮的當褲子了。”
“那就收購了吧。”
“好,這事兒我去辦。名單上其他明星呢?”
李致軒低頭看著名單考慮了一下,然后表示:“讓人仔細查查,私生活不檢點的不要,涉及黃賭毒的不要,道德水準低下的不要,對待身邊工作人員不好的也不要,剩下的能簽就簽。”
呦!你不但遵紀守法,還有道德潔癖?
金俊顯心理吐槽著,表示:“雖然你這不要那不要的挺挑,可估計還是得花不少錢。”
“實在沒錢了就去銀行貸款,要還不行的話,我手里還有些股票、基金之類的,都賣了也能賣個一百多億。”
還有一百多億?!
金俊顯都麻了!
“那沒問題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