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妮嘴里溢出鮮血,傻柱真嚇傻了。他用力坐起身扶住大妮,把鄉長兒子推倒一邊憤怒的喊道:“出人命了,沒看見嗎?”
鄉長兒子這才意識到自已闖了禍,嚇得一溜煙跑了沒了影。周圍聞聲趕過來的好心人,和傻柱一起把大妮送到了鄉醫院。
到了醫院,醫生對打妮進行了搶救,還好,傷的不重,住兩天院觀察一下就行。
這時鄉長也帶著人匆匆趕來,兒子闖了這么大的禍,如果對方追究起來,肯定會影響他以后的仕途。
鄉長把傻柱拉到一邊提出私了,所謂的私了就是給錢唄。鄉長說醫藥費我們全部承擔,另外再給兩千塊錢的營養費。
兩千?太少了,我們還是想走正規程序。傻柱說。
鄉長慌了,可千萬使不得啊,我兒子以后還要考公呢!
大妮在病房里聽到外面的爭執,把大根叫進去小聲的說:“哥,咱還要在鄉鎮上開店呢,他又是鄉長,不如私了,充分的利用鄉長的關系,多要點好處,把咱們的店發展一下。”
這倒是個好主意,平時鄉長的關系還攀不上,這不就是個好機會嗎。
傻柱從病房出來,把大妮的傷放大了十倍。
說會留下后遺癥,但是鄉長您既然開口說話了,這個面子必須給,我們就不走正常程序了,至于營養費什么的,您看著給吧。
鄉長見傻柱說話如此痛快,給三千塊的營養費如何?
傻柱想了想,覺得不妥,“鄉長,人家小姑娘還小,沒結婚沒孩子的,被你兒打得口吐鮮血,要是有后遺癥可是要帶一輩子的,三千,恐怕不行。”
那你說要多少?
五千吧,要是接受就定下來,接受不了,咱就公事公辦吧!
鄉長思考了一會,咬牙答應了。
后來,他付了大妮的住院費,又賠了五千塊錢,這事算是過去了。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鄉長把兒子安排到了縣里上班。
大妮拿著五千塊錢,自已只肯收三千,剩下的兩千非要賠償店里的損失。
這一舉動,讓傻柱心里徹底破了防,他不顧一切的抱住了大妮,而她也沒有拒絕;兩個人靜靜的抱著,感受著彼此的心跳。
一會兒,大妮推開傻柱,神情失落的說:“哥,我答應過胖丫姐,你永遠是我哥。”
傻柱無奈的說了句:明白。
之后如往常一樣,傻柱在村里忙,大妮在鄉鎮上忙,兩人刻意的避著嫌,倒也相安無事。
傻柱和胖丫依然處于分居狀態,分得久了,問題就來了。
突然感到對方很陌生,尤其是胖丫回家時,那種尷尬,別扭,排斥是發自內心的;內心排斥,表面還得假裝親熱。
到了晚上,胖丫想履行一下做妻子的責任,可當傻柱無意中靠近時,胖丫本能的躲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