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事情的起因之后,江一鋒就沒再關注這個話題了。
他打開工作郵箱,處理了幾個郵件。
就看到微博事業部發過來的一條oa。
【擬簽約劉亦妃為搜弧微博形象代言人,請審閱。】
“近期,鑫浪微博推出了姚辰作為代言人,發動“微博女王”話題,引發了大量的關注和討論。
為應對競爭,鞏固搜弧微博市場領先地位,經微博事業部研究決定,擬簽約人氣女明星劉亦妃作為搜弧微博的代言人。
代言合同詳見附件。
請審閱并給出意見。”
江一鋒如今在搜弧,算是身兼數職,除了視頻網站之外,他也是搜弧微博的內容總監。
微博事業部的一些決策,都會發oa給他,讓他審閱。
重要決策是需要幾個高管都審閱同意后,才能通過的。
一般來說,江一鋒是不發表什么意見的,直接點擊同意,然后提交流程就行。
但是看到這條oa,他皺了皺眉,點開了合同。
發現代言年限是3年,價格還挺高的,3年1200萬。
想了想,江一鋒選擇不同意,并寫上了自己的意見。
【鋒行傳媒有明星藝人,微博請代言人,應該優先考慮自己人,我推薦高媛媛。】
這條意見發出去后,搜弧微博請劉亦妃做代言人的事情,直接就卡住了。
當天下午,張朝揚便召開了會議。
除了江一鋒之外,與會的還有搜弧微博事業部負責人張弢,以及市場營銷總監吳彥軍。
“微博代言人的事情,你們有意見分歧,大家各自說說理由吧。
這也不是什么大事,今天討論一下,就把這事給定了。”
張朝揚說完后,張弢接著說道:“鑫浪微博在搞微博女王,雖然熱度不算很大,但我們不能掉以輕心。
鑫浪是想從微博女王開始,跟娛樂圈的明星進行綁定,姚辰這事只是一個試探。
所以我們必須要請一個名氣更大、形象更好的女明星,來做代言人,推出搜弧微博的微博女王,形成示范效應。
這個代言人,是必須要請的。”
說清楚事情的起因經過,又表明了態度后,張弢就不說話了。
吳彥軍接過話題,他說道:“我們請代言人,是要有示范效應,最好的選擇,是找一個自己單干的明星。
這樣其他明星看到搜弧微博捧人的效果后,才會愿意跟我們合作。
次一等的選擇,是跟華宜、成天等娛樂公司合作,引入這些公司的明星做代言。
最差的選擇,就是選跟搜弧微博有關聯的明星。”
吳彥軍看了看江一鋒,氣勢洶洶的說道:“如果我們的代言人找高媛媛,大家一看,這就是鋒行傳媒的藝人,也是我們搜弧系的自己人。
那就沒什么示范效應了。
因為這些明星不可能都加入鋒行傳媒的。
請高媛媛做代言,容易讓公眾形成一種印象,搜弧微博只捧自己人。
其他明星哪還愿意來?
從這方面說,劉亦妃才是最好的人選。
她現在是單干,人氣又很高,形象也好,請她做微博代言人,是我們深思熟慮后的決策。”
只能說歷史還是有一定的慣性。
兜來轉去的,搜狐微博的代言,還是跟劉亦妃聯系在了一起。
等張弢和吳彥軍發表完觀點后,江一鋒才不緊不慢的說道:“搜弧微博發展是越來越好了,老板你這么大氣,今年的獎金肯定不少。
但要我說,這發獎金也要有示范效應,要能吸引更多人才到我們搜弧來。
吳總肯定也是這么想的,所以他自愿放棄今年的獎金。
他不愿意被人誤會,搜弧發獎金只發給自己人,根本沒有招賢納士的誠意。
這筆獎金就該發給外人,用來展現我們搜弧對人才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