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你和我說沒有用啊,你在那邊有沒有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
“銀行卡我一直都保管著呢,你那邊查到的消費是在日本那邊支出的嗎?”
“對啊,就是日本,你是去過東京吧?”
“是東京,我當時也沒有去其他地方。”周樂身為演員,演技自然不用多說。
“所以你肯定是被人盜刷了,而且這個事是公安機關先找到我們進行核實的,現在你的行為已經涉嫌洗錢了,就算你本人不知情,也可能會涉及到幫信罪,至少也要進去待1-2年。”
“不可能啊,我怎么會洗錢呢?我從來都不干這種事的,這件事跟我都沒有關系,要抓也不可能是抓我啊。”
“你和我解釋沒用,因為證據鏈已經非常完整了,你這邊還是自己想想辦法吧,我們作為銀行能做的就是通知你一下,然后把情況核實清楚。”
“不可能,是哪個公安局聯系你的?你們這邊有電話沒有?我想和他們再核實一下。”
“有的,我說你記一下。”
隨后對方報了個電話號碼,周樂記在了手機上。
很快,這邊掛斷,他又給那邊打了過去。
周樂再次表明自己不可能參與到洗錢當中。
但這邊的口音和剛才那個自稱銀行的人差不多。
在交談中,周樂“不小心”說漏嘴,自己在日本的時候,把錢借給過朋友,讓對方幫忙代購一些東西。
而對方也抓住了這個點開始施壓。
就這樣聊了一會兒,對方感覺時機差不多了,于是就讓周樂先把那一部分的錢轉到固定的銀行賬戶上作為保證金。
他們后續也會繼續進行核查。
如果情況屬實,這筆保證金會原路返回。
如果真的涉嫌洗錢的話,那就不是錢不錢的事了。
周樂感覺也演得差不多了。
“兄弟,那我把這筆錢轉給你之后,下一步是不是就是要把參與洗錢的那20萬再給你轉過去?老老實實的掙錢不好嗎?為什么非要干這一行呢?”
周樂說完之后,對面沉默了。
他以為對方會因為被拆穿而直接掛斷,誰知沉默了一會兒,對方忽然緩緩說道:
“回不去了……”
周樂也沒想到對方居然會回應自己。
“為什么?你們是在哪里的啊?”
“在緬北……”
“那你們是被騙過去的嗎?”
“是啊,來這邊只是為了找工作,但回不去了。”
聽著對方的口氣,周樂問:“報警有用嗎?我可以幫你報警的。”
“沒有用的,我們沒有自由,如果業績不達標就要挨打,嚴重一點的甚至會被賣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