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予安可能是兇手嗎?隨著一幅幅畫面閃回,陳默剔除了這個可能性。
當時林予安正被三個混混攔路搶劫,陳默看到,林予安的褲子口袋是外翻的,書包也是敞開著,里面的東西全都被倒了出來。
也就是說,林予安當時因為被三個混混搶劫,全身上下所有能夠藏東西的地方都被三個混混搜了一遍。
而他渾身上下持有的東西已經全都掉在了他的身邊。
而其中,并沒有兇器水果刀的影子。
他都沒有攜帶兇器,又如何能夠在這種偶遇蘇雨晴的情況下,跟她走到這個偏僻的地方,然后突然掏出壓根就不曾攜帶的水果刀強奸未遂殺死蘇雨晴呢?
林予安排除!
接著就是三個混混,兇器三人都有,動機三人也很充分,這種小混混見色起意沒什么奇怪的。
可關鍵是他們持有的兇器,并非作案的兇器,只是足以行兇的兇器罷了!
三人很難被鎖定為嫌犯。
再者之后,經歷的各種路人,流浪漢、外賣員,他們在這個世界的時間線都接觸到了刀,但這把刀并不是行兇的那把。
剩余的其他路人,更是行色匆匆走過,壓根就沒有看到有人像是持著水果刀出門的樣子。
不過將這些人排除之前,陳默突然倒帶回到了一個自己認為已經不可能犯案的人。
那就是周浩!
周浩因為母親的事情,將跟兇器極其吻合的水果刀掉在了現場,跑走了。
可是如果,他母親的情況又突然穩定了,半個小時的時間足夠他在醫院探個病走個來回了,他回來早點的話時間應該是剛好23點附近。
這個時間陳默剛好跟李老師去他家了,中間錯過沒看到是正常的。
與此同時,回家過程中發現自己水果刀掉了的周浩,是否有可能在回來的途中又去購買一把水果刀呢?
案情調查的過程中,警方是有去販賣類似刀具的店鋪做過調查的。
但是暴雨夜雨太大了,很多人都披著雨衣或者打著傘,買把刀也基本沒人會仔細看對方是誰長什么樣子,人家交完錢就走人了,哪里記得住這么多,所以幾乎沒有什么有效線索。
但確實有這么一條線索,那就是店主記得當晚很晚的時候,具體時間不記得但大概就是22點到23點的時間段內,確實有人來買過一把水果刀。
如果周浩回來的途中有去重新買一把刀,那他作為犯案的嫌疑人是有這個可能的。
整條線梳理下來,反而周浩重新回到了陳默懷疑的列表中。
至于其他人,絕大部分的人都被他以各種理由給排除了。
不過要驗證這個很簡單,現在就去周浩家敲門,如果他已經回家了且真的新買了一把水果刀的話,那他的嫌疑將無限加重!
當所有不可能都被排除之后,剩下的唯一那一個可能性就算是再不可思議,它也只會是那個唯一的真相。
不過經歷過對李巖的誤會,陳默現在不會再輕易的下判斷了,周浩只是被他列為了重要嫌疑人。
而對于其他人陳默也沒有打算放松警惕,今晚遇到的所有被他記住的人,他都已經深深記下了,準備之后再仔細深入的調查一下。
“該查的都盡力查了,在這附近來來回回也晃悠了一個小時,也是時候該回家了,先去周浩家看一眼,其他事情明天再慢慢整理。”
閉眼承受冰冷雨水拍打的陳默,將所有的線索再次重新整理了一遍后,這才朝著周浩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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