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一句玩笑后,蘇雨晴才認真的看了一下合同。
原本她以為這合同只是敷衍一下鬧著玩的。
結果沒有想到,這合同上面寫的內容極其的詳細,完全就是正經版本的合同。
她不禁愣了一下:“這工資你不會真的要給我吧?”
“為什么不呢,都簽合同了,肯定按合作作數啊,合同可是有法律效益的,簽完不給你,你告我,我得賠你好幾倍呢。”陳默笑著回道。
“那怎么行呢,還是別寫這個了吧。”蘇雨晴搖了搖頭。
“要只是咱們之間說說,這確實寫不寫不重要,但這個合同簽完不是給我們用的。”
“阿姨真的以為你招了一個保姆嗎?”蘇雨晴瞬間以為這合同是陳默用來誆騙父母留她住在家里的借口。
“那倒不是,不是給我媽看的,而是回頭你父母那邊要是有阻力的時候,這合同就有大用了。”陳默扒拉了一口飯,喝了一口牛奶后,這才接著說道。
“我父母?”蘇雨晴有些詫異,她不是很懂這之間有什么聯系。
“你現在畢竟還只是未成年,是要受到父母監護的,不是說你想住在哪里就能住在哪里的。”
聽到這話,蘇雨晴內心也是了然的,她最怕的就是發生這種事情了,萬一父母來強行帶自己走,她都不知道該怎么反抗。
“我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有規定,已滿16周歲的孩子,擁有足夠維持自己生活必要所需的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力時,將被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無需監護人的監護。”
“這是什么意思?”蘇雨晴對于這種專業名詞還是一知半解。
“也就是說,你只要有一份能夠確保自己生活無憂的工作時,你可以享受到和成年人一樣的權利,你不用再害怕父母對你進行強行的干涉和控制,你有權利拒絕父母對你的一切控制,如果他們違背你的意愿逼迫你就范,你可以動用法律來保護你,而不必受到監護權的干擾。”
“這……這是真的嗎?”蘇雨晴明顯有些意外。
“國家法律明晃晃寫著的,能有假嘛。”陳默當即打開手機搜索了相關法律法條展示給了蘇雨晴看。
這下子蘇雨晴瞬間眼睛都亮了,整個人都變得更加明朗了起來。
這幾天在這陳默這里越是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感,她的內心深處就越是不安和惶恐。
她害怕,非常的害怕自己會失去這樣的生活。
特別是當父母反應過來,找到這里的時候,這件事情幾乎是板上釘釘會發生的。
她真的是一點都不想回到那熱鬧卻冰冷的家。
她想永遠留在這個看似冷清卻無比溫暖的家。
沒想到國家居然還有這樣的法律可以保護她,這讓她一時間有些欣喜的無所適從了。
這世界上最可怕最恐怖的家暴,就是家庭冷暴力了,外人無法察覺,沒有證據證明,孩子除了孤立無援的不斷墜入自我內心崩潰的無間地獄,便再無任何被解救的可能性了。
這種影響會伴隨孩子一生,使得孩子性格出現嚴重缺陷。
以至于可能會出現一些變態的犯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