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對賬,差了一千多倍!
凱瑟琳女老爺被下人哄了!
不過領主被下人騙也是常有的事兒。大家都會睜只眼閉只眼。暗暗在領主身邊撈油水,就算最忠誠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貪污犯的!
所以領主身邊的人雖然對這些事兒都清楚,但卻不會主動點破,畢竟太得罪人了,同時也會損害自己的利益這城堡里,宮廷里的水深著呢。
羅蘭聽完凱瑟琳的話后,也傻了,他指著外面說道:“我的姐姐,這墨鏡賣8個銀先令已經夠貴了,兩塊銀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們身上穿著的衣服也就兩塊銀洋.是這樣嘛,先生?”
羅蘭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著說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裝,一般6-13先令——這是不算鞋子的價格。
如果單買一雙不錯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裝貴的。
至于更高檔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體面人的紳士服飾,或者女裝,一般在1-3金鎊左右,馬裝要10金鎊以上。比平民的服裝貴了二十倍有余。”
羅蘭說道:“所以,凱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價值2-3塊了,這個墨鏡價值兩塊銀洋,蠻貴的了。和靴子一樣貴了。”
凱瑟琳好奇的問道:“可是.墨鏡是奢侈品,鞋也是嗎?”
羅蘭沉默了片刻,認真的說道:“凱瑟琳,像是港口這樣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響,沒有麻瓜與巫師的種族之分,人們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廠也在建立,生產力非常高。
工人們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鎊,女仆也一年也有三四十個金鎊收入,大家花上十幾個先令買一套體面的衣服,還是買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婦會給花上個幾個金鎊的錢,買上兩套體面的男裝女裝,用來在一些高檔場合社交——再有點錢,可能還會多花個5鎊的錢弄個二手的銀懷表。
所以,對于南方人來說,鞋子還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說是有點小貴的日常用品罷了。
但對于我們東境內陸的很多地方來說,對于您治下的人民來說,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連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為大家一年能攢下幾個銀洋也就是一年攢下十幾個銀先令就不錯了。
鄉下人就不說了,1/2先令就能買4磅重的面包了,一雙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錢,都夠買80磅不錯的面包了!
而一般種麥子的莊家漢們,是吃不起面包的,黑面包那是富農們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雙鞋的錢,能讓這一家老小吃飽好久好久的飯了。
而對于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的人來說,能吃的上一頓飽飯,就是他們畢生的最求了。
傭兵們算是一個很有錢的群體了,可他們也“窮”。鞋與衣服對他們來說也很值錢。
我們以前去剿匪的時候,抓到俘虜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換錢的。
強盜們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殺。
騎士老爺、領主老爺賞賜下人的時候,賞賜的也都是舊棉被、舊衣服、舊毛衣的。
這些東西能穿,能保暖。讓一家人過的體面。而且比金銀實用。因為在咱們內陸,你有銀洋,未必能買的找多少衣服生產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師,做一套衣服費勁著呢--家里得有人脫產。少一個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會被餓死的。
但事情卻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飽飯,能多活下來一個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領主若哪天賞賜了一套舊被褥,或者舊毛衣,那就是天恩!
這類東西也不怕用舊,畢竟大家穿著衣服是為了活,不是為了體面。臟點舊點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