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的?掛職的?”
靠窗那哥們連頭都沒抬,嘴里還叼著煙,“隨便找個位坐吧,桌子壞了別喊我們修。”
秦海沒說話,找了個最靠邊的角落坐下,正要打開電腦,突然門口進來一個人——
老蔡。
他手里夾著一份厚厚的案卷,一把往桌上一甩:“既然你想干事,那這事你辦。”
“什么案子?”秦海掃了一眼,封面寫著:《關于西河村‘3·15’民事沖突事件初審材料》。
老蔡冷笑一聲:“三年前的舊案,一直沒人肯碰。現在你不是要辦事嗎?辦唄。”
說完轉身就走,連一句交代都沒有。
法制室另外幾人都笑了,有人小聲說:“這案子都扔了三輪了,誰搞誰倒霉。”
秦海沒說話,把卷宗打開,一頁一頁翻。
越翻,他眉頭越皺。
這個所謂的“民事沖突”,其實是一次典型的“村霸侵的”,起因是西河村一戶人家,地界被人偷偷圈起來搞養殖場。
當事人曾多次報警,鎮里和縣里推來推去,最后不了了之。
最奇的是,卷宗里有兩份證詞時間對不上,筆錄上一個時間是“2020年3月20日”,另一個卻寫著“2020年2月28日”,而案件立案時間是“2020年3月10日”。
這就意味著——有人提前錄了音。
更離譜的是,卷宗里還有一份現場拍攝的照片,清清楚楚地蓋著“縣案審科審批章”,可那天案子根本還沒提交上來。
“假卷宗?”秦海低聲喃喃。
他立刻調出系統內檔,結果顯示,這起案件最終處理結果是“調解成功,雙方簽字,賠償已到位”。
但從現場照片和證詞內容看,明顯是有人強拆、強占,還動了手,屬于典型的刑事轉民事壓案。
“有人動過手腳。”秦海心里有數了。
他關了電腦,拿著卷宗直接去了檔案室,調出同期相關案件材料。
越查,越發現不對。
同一月份,有三起類似的案子,全都結案結得特別快,結案意見雷同,簽字筆跡高度相似,甚至連“調解協議”上的蓋章都一模一樣。
“這不是一件事的問題,是一套人做的系統事。”
第二天,秦海拿著卷宗去找老蔡。
“蔡主任,這案子我看了,有問題。”
老蔡靠在辦公椅上,連茶水都沒抬頭:“你覺得有問題就接著看,我又沒攔著你。”
“你是案審科主任,這種明顯造假你不知道?”
“你說是假,那你拿證據啊。”老蔡笑瞇瞇,“別上綱上線,現在講的是和諧,知道不?”
“我還真要往上報。”
“你報試試?”老蔡把手里的水杯往桌上一頓,“你現在是來學經驗的,不是來搞斗爭的!”
秦海盯著他:“我現在是掛職干部,不是你屬下。”
老蔡一愣,臉色刷的冷了。
“那你走著瞧。”
當天晚上,秦海直接把材料復印三份,一份送給了縣紀委掛職辦,一份交到政法委趙一鳴的辦公室,第三份,他留在自己手里,加了封條,鎖進抽屜。
不到兩天,縣紀委開始暗中調人了解“3·15案件”,法制室一片風聲鶴唳。
老蔡被叫去談話,一回來就坐在辦公室抽了整整兩包煙,臉色鐵青一句話不說。
沒人敢問發生了什么。
但第二天,秦海桌上多了一封信封,匿名的,里面夾著幾張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