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小姐,看你的舉止談吐,你也是個有文化的人,希望你不要在這里胡攪蠻纏,擾亂我們執法,他犯的罪,我們都是掌握了充分證據的,不管你說的如何天花亂墜,犯法了就是犯法了!”專案組領導說著,拿出一份文件遞給顧清雪。
“原本呢,我們是不需要向你出具調查結果的,但看這位小姐還算是明理之人,就破例讓你看一眼,省得你再阻礙我們執法。”
顧清雪接過文件一看,里面大概有十幾張a4紙,每一頁上面都寫滿了江凡的所謂罪證。
江凡的無證行醫,非法行醫牟取利益等罪名,都是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支持的。
無證行醫,按照法律解釋,就是在沒有取得行醫資格的情況下,進行醫療行為,這其中,就包括了醫療從業者被暫時收回行醫資格的情況。
非法行醫牟取利益,則是指,在沒有獲得行醫資格的情況下,進行醫療行為,并向人索要錢財,索要的數額如果超過千元,就屬于加重情節,致人傷殘或是死亡,這就是很嚴重的罪名,最高可以到死刑。
影響巨大,就是很嚴重嚴重的加重情節,是指某一違法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影響的人相當多,危害相當大,一般認為,影響涉及到的超過百人以上,就可以認定為是影響巨大了。
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別的先不談,這幾條罪名,江凡確實是都觸犯了的。
顧清雪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么說了,但她還是不愿意讓江凡被帶走,就這么攔在江凡身前。
“好啦,我跟他們走一趟,你們該干嘛干嘛。”作為醫療從業者,江凡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是很了解的,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行為早就已經構成了違法。
他也不怪任何人,都怪自己自作自受,當初就不應該心軟出手行醫的,一步錯步步錯。
治病救人本是善舉,但在錯誤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情,也是錯誤的。
“大家在找他看病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問題,像是被他收取了費用,或者是誤診的,都可以上告,向他追責索要賠償,他是不具備行醫資格的,只要他向你們收費,無論多少,哪怕是一分錢,那也是違法的!你們都可以向他索賠!”專案組領導正義凜然的對排隊看病的老百姓們說道。
他本意,是想讓老百姓,都一起加入到對江凡審判的行列之中來,但老百姓可能是愚笨的,但偉人說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呸!我們才沒有這么不要臉呢,找人家看病,還要向人家索賠,這還是人嗎!”一個老人吐了一口唾沫,沒好氣的說道。
有人帶頭之后,其他人的膽子也大了起來。
“你們當官的,不都是要民眾服務嗎,江醫生治病救人是善舉,你們要真是為民眾服務的話,就應該把江醫生證件資格補上,讓他能夠光明正大的治病救人,造福老百姓,而不是來找他的茬!”
“好,說的好!”
“我還要問問你們,你們把江醫生抓走了,那我們這些等著治病活下去的患者怎么辦?我們已經去過很多醫院了,都說沒法治,好不容易找到江醫生這個希望,你們卻要把他抓走。”
“媽的,反正生了病治不好,活著也是遭罪,今天跟你們拼了,你們要是敢動江醫生一根汗毛,我就一腦袋創死你們!”
人群越說越憤慨,氣氛也隨之變得火藥味兒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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