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都的銅鐘剛敲過三響,曹丕將奏案上的卷宗掃落在地。
案牘上“鮑勛”二字刺得他眼疼。
“魏王,經鮑勛手案有疑者,唯有曹洪之子曹馥傷人案。”
內侍的聲音低啞而謹慎,帶著幾分察言觀色的遲疑。
曹丕冷笑一聲:“念詳!”
內侍打開卷宗,躬身緩奏:“宗族子弟曹馥路過鹿鳴街時,見六壯漢拖拽民女,那女子之父上前欲阻反被毆打。
正逢曹馥酒后歸府,見此怒從心起,當即上前阻攔,爭斗間失了分寸,拔劍將一名壯漢刺死。
后經核實,被殺壯漢欲強買賣唱之女為此事因由。
依漢律,曹馥雖義舉初衷可嘉。
然身為宗室,枉顧國法,貿然拔劍,致人身死,亦有失當。
雖非死罪,亦當杖責二十。
鮑勛身為御史中丞審理此案時,未全依法律,以‘見義不為,無勇也’為佐證,竟只判了曹馥罰金了事,略有刻意回護之嫌!”
“曹馥,倒是有人護著……”
曹丕眉目微醺,腦海中浮現出其父曹洪的樣子。
那年兗州大旱,他尚未被立為世子,手頭拮據想向曹洪借些錢周轉,卻被那老匹夫當著一眾門客的面冷笑拒絕,說什么:“公子當以學業為重,豈能耽于財貨”。
話似有理,語氣里的鄙夷像冰錐子似的扎進心里。
如今他兒子曹馥仗著宗族身份草菅人命,鮑勛竟還敢用什么“見義不為”之由輕判??
你鮑勛不是剛直不阿,不避權貴么?
怎么也學會通融了?
“傳孤旨意。”
曹丕慵懶的眼神中蘊著深深的恨意。
“勛身為執法之臣,隱匿罪證,欺瞞天聽,指鹿作馬,庇護勛貴。”
他抓起朱筆,在詔書上寫下一個“斬”字!
“另……曹洪之子曹馥,身為宗族,知法犯法……”
曹丕冷哼一聲,心道:念汝父獻馬救我父之舉,饒汝一命!
但孤胸中惡氣,卻不能不出。
“罪加一等,罰四十杖!”
此詔一出,司馬懿、陳群、董昭、華歆、彭羕等皆大驚失色。
皆勸曹丕:“魏王息怒!鮑勛雖有失當,然其父鮑信早年殞身助太祖定基,功在社稷,望魏王念其先父忠烈,稍減責罰以全恩義!”
但曹丕似乎已經下定了決心。
不過三日,便將鮑勛下獄處死。
曹馥下獄杖責,腿骨崩裂,幾欲亡命。
縱使僥幸留得性命,余生也多半要在殘廢中度過了。
而夏侯尚,因愛妾被殺,日日于其墳前啼哭,神志昏亂,舉止失常,幾近瘋魔。
一時間,宗室心危。
幸有司馬懿,獻移禍避輿之計,放出謠言,污蔑其結黨營私,故而為魏王所清算。
方使其他宗族暫且安心。
而這一節,亦讓司馬懿對曹丕無比失望。
念及曹操雖以法治國,卻尚存“賞功罰過”的底線。
而如今魏王為私怨竟罔顧先臣舊恩,以“指鹿為馬”之術誅殺忠直,連宗族子弟的罪責也恁地酷烈。
這般意氣用事、踐踏綱紀,看似震懾了朝堂,實則寒了人心。
司馬懿暗自思忖:如此主上,可共患難卻難共長久,往后行事,更需步步為營,藏鋒斂跡了。
……
敦煌,玉門關。
曹操久攻不下,再一次未能入關。
他確信,自己一定被針對了。
但這一次,他不需要繼續西行了。
“向北,繞關穿漠,直抵匈奴!”
大軍拔行,他勒馬回顧。
望著烽火彌漫的玉門關,自嘲這一路竟繞著無形的壁壘走了一大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