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把王某說的全部記錄在案,然后就傳喚老穆!吳寧她爸手里的分房文件那可是真金白銀的真,老穆給唐兵的那份自然是經不起研究,所以到了派出所老穆也知道自己無從抵賴,不過這孫子也很狡猾,把責任都推給了唐兵,說自己是被唐兵欺騙,一時疏忽才讓唐兵鉆了空子……
其實大家都知道,就這么點兒小事情根本辦不了老穆啥罪名!可恨之處也就在這里,這幫人臟心爛肺的辦了這樣的事兒,給吳寧家造成那么大的傷害,而他們卻得不到什么像樣的懲罰!最多就是讓鍋爐廠的上級免去老穆鍋爐廠留守負責人的職務,可那也不是派出所能決定的事情。
至于懲罰唐兵,以宋大為現在的能力也沒啥好辦法!老穆和唐兵都很奸滑,他們互相推卸責任,各說各話,唐兵在單位里只要再稍微一活動,基本上也就沒什么問題了!
弄來弄去,最后派出所也只是警告批評了老穆和唐兵一頓,不過吳寧家卻拿到了最關鍵的證據,鍋爐廠留守處給老吳出具了證明文件,撤銷了唐兵手里的關于吳寧家房子的分房證明,證明吳寧家的房子是屬于他們的!
接下來就是房管所那邊了,宋大為找了局里關系不錯的王金峰幫忙,他現在調到了行政復議處!在法制局,行政復議處、政策法規處是歸嚴副局長分管的,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王金峰也算得上是“自己人”!因為他從秘書處調到行政復議處,就是嚴副局長點頭操辦的。
宋大為是嚴副局長的心腹,這是法制局所有人都知道的,所以宋大為找王金峰幫忙,他自然是盡心盡力!
王金峰幫忙聯系了四惠區法制辦的高副主任,這是他們法制局對口的下屬業務單位,平常有業務往來,所以也說得上話。
宋大為和王金峰一起請高副主任吃飯,他們是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人,再加上有嚴副局長的面子,高副主任欣然來赴約。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在酒桌上宋大為就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希望高副主任能夠關照配合一下。
“這事啊?……”高副主任聽完有些遲疑起來,“那個王科、宋科,咱們都是自己人,我有話就只說了昂!這個這個,立案當然是我們說了算,也沒啥問題,不過你們也應該知道,像這種情況,就算我們法制辦做出撤銷房管局的那個變更過戶的決定,還要獲得分管副區長的審批才可以,這個……兩位不要見怪啊,我這能力還真是辦不了這么大的事情啊!”
為什么嚴副局長當時一說宋大為就有了醍醐灌頂的感覺,因為有個行政復議啊!
所謂行政復議是我們國家獨有的一個體制內部自我糾正的救濟機制,就是個人或者單位對政府部門做出的行政執法處罰或者行政行為如果有不同意見,當事人可以申請上級政府法制部門行政復議!由上級政府法制部門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做出裁決!
而宋大為他們法制局,就是臨海市最后的行政復議管理機關!行政復議和法院裁決不同,但是對于體制內部來說,行政復議的效力比法院判決還要管用,因為這是內部的仲裁,下達之后就直接生效了,當然沒有部門會挑戰這個裁決,因為不執行就是反對上級政府。
行政復議威力大,但是知道的普通人其實并不多,因為所有的政府部門都不愿意自己的行政權力受到監督和管制!為了平衡關系,上級也特意做出規定,法制部門做出的各部門敗訴的行政復議裁決,必須得到同級別政府分管領導的審批同意后才可以下達!
什么意思呢?就是雖然你法制部門有權監督和推翻各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決定,但是你自己說了不算,必須得到分管領導的同意,比如法制局行政復議認為交通局做出的某項處罰執法不合理,裁決撤銷該處罰行為,必須上報給分管交通的副市長同志審批才行!
像吳寧家這個案子,吳家覺得房管所的做出的給唐兵辦理承租權變更過戶行為不當,侵犯了他們家的權利,可以依法向四惠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提請行政復議!
那么四惠區法制辦公室審通過查立案之后,經過調查聽證,如果覺得房管局(因為房管所不是法人單位,所以提請行政復議的對象只能是房管所的上級四惠區房管局)的行為不當,可以做出撤銷房管局給唐兵辦理的承租權變更過戶手續,責令房管局給吳寧家重新辦理承租權變更過戶手續的裁決!但是前提是,這個裁決必須得到四惠區分管房管局的副區長的審批同意才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