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安排隊員初步進行了核實:張濤2天前晚上在外地出差,有酒店入住記錄和航班信息,暫時排除嫌疑;劉軍和趙亮均稱‘2天前晚上在家,未約見李寶偉’,但兩人無明確不在場證明,需要進一步核實;工具包內的卷尺和螺絲刀失蹤,可能是嫌疑人認為工具包‘有辨識度’,丟棄時特意拿走可能留下指紋的金屬工具,或這兩件工具與作案有關,被嫌疑人帶走。”
匯報結束后,會議室陷入短暫沉默,每個人都在梳理線索間的關聯。李明率先開口:“現在所有線索已形成初步閉環——嫌疑人是李寶偉的老客戶,以‘確定裝修方案’為借口,將其誘騙至東方公園附近,在梧桐林內與李寶偉發生爭執可能因裝修質量、尾款、工期等問題,隨后從左側用棉質帶狀物勒頸致其死亡,拖拽至躺椅后逃離,途中丟棄李寶偉的工具包,拿走包內卷尺和螺絲刀,作案后清理現場,未留下明顯遺留物。”
“我同意李隊的判斷,”小楊接過話頭,“目前的關鍵是鎖定‘老客戶’中的嫌疑人,建議優先排查劉軍和趙亮——兩人與李寶偉有未解決的裝修糾紛,有作案動機;且兩人均無不在場證明,需要重點核實他們2天前晚上的行蹤,尤其是凌晨0點至1點的活動軌跡。另外,工具包內失蹤的卷尺和螺絲刀,可能是作案輔助工具,或上面留有嫌疑人指紋,需擴大搜索范圍,重點查東方公園東門周邊的垃圾桶、綠化帶,以及劉軍、趙亮的住所和工作場所。”
小王雖未匯報但參與討論提出補充建議:“我們可以圍繞‘棉質帶狀物’展開排查,劉軍開餐館,日常會使用棉質毛巾;趙亮搞房產中介,可能攜帶棉質抹布用于清潔,這兩類物品都符合作案工具的特征。建議技術科優先比對李寶偉衣物上的黑色纖維,與劉軍餐館毛巾、趙亮常用抹布的纖維成分,若能匹配,可直接關聯嫌疑人;同時,調取東方公園及周邊的監控,重點找2天前晚上8點至凌晨1點,與劉軍、趙亮身形相符的人員,尤其是攜帶帶狀物或工具的。”
“從解剖和勘查結果來看,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明顯‘熟人特征’——知道李寶偉的職業習慣攜帶工具、清楚他急需業務愿意晚上赴約,且能輕易將他誘騙至偏僻的梧桐林,”張森補充道,“建議在排查劉軍、趙亮時,重點關注兩人的身高、體重和鞋碼——嫌疑人鞋碼為42碼,體重約70公斤,若劉軍或趙亮符合該特征,嫌疑度會進一步上升;另外,李寶偉頸部的壓痕受力方向為‘側方’,說明嫌疑人與李寶偉身高相近,可結合兩人的身高數據進一步縮小范圍。”
小周則建議從通訊和資金入手:“我們已調取李寶偉2天前的通話記錄,發現他晚上7點15分有一通10分鐘的通話,對方號碼為未實名登記的臨時手機號,通話地點在東方公園附近;我們正在追查該手機號的購買渠道和通話基站信息,若能關聯到劉軍或趙亮,可作為關鍵證據。另外,排查兩人近期的資金流水,看看有沒有異常支出或轉賬,比如購買臨時手機號、清理作案工具的費用。”
李明聽完眾人的分析,在白板上畫出四個核心偵辦方向,用紅筆圈出“劉軍趙亮深度排查”和“臨時手機號追查”兩個關鍵詞:“第一組,小周牽頭,負責深度核實劉軍、趙亮——調取兩人2天前晚上的行蹤軌跡監控、行車記錄儀、消費記錄、比對鞋碼與身高體重數據、搜查住所和工作場所尋找棉質帶狀物及失蹤工具,務必在24小時內確認兩人是否有作案條件;第二組,小王帶隊,聚焦臨時手機號與監控——追查臨時手機號的來源和基站信息、調取東方公園及周邊5公里內的監控,尋找與嫌疑人特征相符的人員,同時擴大工具包內物品的搜索范圍;第三組,小楊負責,跟進技術科檢測——優先完成纖維成分比對、金屬絲與裝修工具的關聯、工具包上指紋的提取,確保12小時內出結果;第四組,聯系通訊公司和銀行,同步監控劉軍、趙亮的通訊和資金動態,一旦有異常,立即上報。”
他加重語氣:“劉軍和趙亮是目前最關鍵的嫌疑人,所有工作必須圍繞‘核實兩人嫌疑’展開,不能放過任何細節。另外,要做好李寶偉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通報案件進展,讓家屬感受到我們破案的決心。”
窗外的陽光透過百葉窗,在會議桌上投下細長的光斑。小周將劉軍、趙亮的照片貼在白板上,照片里的兩人都穿著休閑裝,神情自然,但在“裝修糾紛”“無不在場證明”等標注下,顯得格外可疑。“我們會盡快核實兩人的行蹤和特征,一旦有突破,立即匯報。”小周的聲音堅定,在場的所有人都點頭響應。
散會時,李明看著眾人匆匆離去的背影,拿起桌上的解剖報告和現場勘查記錄,將“42碼鞋印”“棉質纖維”“臨時手機號”等關鍵細節用紅筆圈出——這些看似微小的痕跡,很可能成為最終鎖定嫌疑人的關鍵。他拿出手機,給技術科科長發消息:“所有與劉軍、趙亮相關的檢測務必加急,尤其是纖維比對和手機號追查,這是案件突破的關鍵,有結果第一時間通知我。”
刑偵支隊的走廊里,腳步聲次起彼伏,每個人都帶著明確的目標,朝著“抓獲兇手、還原真相”的重要方向邁進。雖然嫌疑人尚未完全鎖定,但隨著各項排查和檢測的推進,隱藏在晨光中的罪惡,即將在證據鏈的閉環中無所遁形,李寶偉的在天之靈,也終將迎來遲到的正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