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130.郡尉姊妹
送燕將軍扶靈回鄉是件大事。
在這個【事死如事生】的年代,喪禮諸事規格比一生所有重要節點都還更宏大。倘若她在此時做錯了什么……
不是她吹,假如她當真做了王后,這種尷尬事是要記進史書的。
人,活在世上,有時候總也要保些臉面的吧?
秦時一想到此事,便哪里都去不得了,只好安心縮在南宮。除了時不時接到各處工匠們的回饋并隨即給出任務與難題以外,其他時間都在認真學習、了解。
也幸好,雖然她如今并沒有正經身份,可卻算是秦王衡的愛重之人。
既是身份貴重,那所需要她親自去做的禮儀等,反而越發的少了。
這讓她狠狠松了口氣。
不單單是她,赤女烏籽等人對這事也格外看重。雖秦時足不出戶,她們卻盡職盡責的帶來諸多燕家的消息,比如——
“燕瑛燕璇是雙胞姊妹嗎?”秦時好奇。
“正是。”烏籽說起這種事來總比赤女要多出兩分激情:
“聽聞當日出生時相貌頗似上將軍,寧姬——也就是燕郡尉生母大哭一場,引得將軍夫人憐惜不已,忙又許諾多與嫁妝,這才沒叫寧姬生產后哭壞了眼睛。”
但那嫁妝至今也未用上。
因姊妹倆在替大王駐守百越,百越男兒多情,能歌善舞,且常有部族女子為尊,聽聞燕郡尉姊妹倆,都已有了好多兒郎。
烏籽講八卦意猶未盡:“如今再叫她們回咸陽城嫁人,那些兒郎們要怎么辦呢?除非有夫主大度,允他們做媵男……”
但那是不可能的。
按烏籽絮叨來的八卦:
百越男兒纏綿多情,露水情濃,可關系該結束時也不拖泥帶水。反而性格狠辣,渾不要命!入山林瘴地不死不休。
倘若關系未結束時,甘心侍奉的女子還又有了別的夫主,恐他們要下狠手的。
更何況,且不說有無這樣的夫主,主要是他們現在這位大王,很不愛這種。
“燕郡尉自然要聽大王的。”
秦時也唏噓:“大王——啊呀,高敏人群也是很重視契約精神的,可以理解。”
別看大王賞她玉人十分瀟灑,但她之前是聽周巨說過大王東巡時的會稽石刻的,那時就知道,在姬衡心中,無有婚姻,那自然是怎么樂意怎么來。
一旦有了婚姻契約,男女出軌,打死勿論。
若再早來一二十年,秦王衡恐怕還是為嚴格的道德衛士,會稽石刻可是寫了——
【有子而嫁,倍死不貞。禁止淫泆,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妻為逃嫁,子不得母……】
簡而言之,因為先王后企圖誕下親子一事刺激到這位年少的帝王,他親政后第1次東巡,便刻下如此碑文。
【有子女后再嫁,是背叛死去的丈夫,屬于不貞。
禁止淫亂放縱,讓男女都保持純潔真誠。
若丈夫像公豬一樣跑到別家淫亂,殺了他不算犯罪。
若妻子逃離家庭另嫁,子女就不再認她為母……】
總之,對男女事,這位大王都同樣刻薄。
但第一條很快就被暫停了——因為秦國現在缺人口,大大的缺人口,當下恨不得鼓勵寡婦一嫁二嫁三嫁,多多生孩子,哪有什么【倍死不貞】……
不過在婚姻契約上,這位大王雖未明言,卻仍舊恪守著少年時的信念。
當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