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海商七嘴八舌嘈雜著應諾之后。朱常洛開始與種植園主羅杰斯·海德里希對話。
“你在印度地區開了種植園?”朱常洛問道。
“回大人。是的,我在印度南部靠海的地方開了一個甘蔗園和一個棉花園。”前車之鑒擺在那里,羅杰斯·海德里希甚至主動補充道。“我略懂種植,但沒本事抓奴隸。所以和瓦迪斯瓦夫·阿馬托先生之間有著長期的合作。”
“合作?怎么個合作法?”朱常洛追問道。
“回大人。奴隸嘛,每年都會有些損耗。所以每到年初,我都會在得到去年之訂貨的同時,找瓦迪斯瓦夫·阿馬托先生訂購一批新的奴隸,以保證種植園不會出現勞動力短缺這樣影響持續生產的惡劣現象。”
“但每年應該補充多少奴隸是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假設,今年折損了十個奴隸,但有兩個小奴隸到了可以工作的年齡,所以凈折損就是八個。如果去年訂購十二個了個,那我在得到了瓦迪斯瓦夫·阿馬托先生的補貨之后,農場里就會多出四個干吃飯的奴隸,利潤就會減少。”
“反之,若是一口氣折損了十八個,我的農場里就會出現六個奴隸的缺口,如果想要保證產量,就得過度驅使那些現有的奴隸,這是耶穌基督也不會允許的。”徐光啟翻譯道最后甚至想叫人把這個農場主抓起來打一頓。
大明朝雖然也有奴仆這樣的存在,但在法理上只是低一等的人,不是動物。而且《大明律》明確規定,普通的庶民是不能蓄奴的。
被允許蓄奴的僅有品秩超過三品的高官顯爵之家,并對其所存養奴婢的數量做出嚴格的限制:“其役使奴婢,公侯之家不過二十人,一品不過十二人,二品不過十人,三品不過八人。”
到明代中后期,民間蓄奴風氣有所回潮,但朝廷只是在萬歷年間所定的新題例中放寬了士紳之家存養奴婢的限制。自始至終,朝廷在法理上都緊緊地捏著蓄奴的口子,從未允許庶民之家存養奴婢。
在大明朝,像羅杰斯·海德里希這樣純粹的商人若是蓄奴且上綱上線是要被杖一百的。而且杖完之后官府還要勒令他將奴隸放走從良。
羅杰斯·海德里希不僅蓄奴虐奴,甚至膽敢以托以耶穌基督之名。這跟嘴里一邊喊著阿彌陀佛,一邊奸淫擄掠邪道妖僧有什么兩樣。
不過徐光啟心里排斥歸排斥,只要皇上沒喊停,翻譯的工作還是要繼續進行下去的。“就算耶穌基督允許,過度驅使奴隸也會導致奴隸加速折損,這是會增加生產成本的。”
“所以,我不會單以某年折損的奴隸數為參考,而是以過往五年折損的平均數為參考。這樣一來,即使實際折損數出現波動并最終引致勞動力過剩或是缺口,也不會出入太多。”羅杰斯·海德里希一邊說一邊頻頻點頭,很明顯是對自己的管理辦法很是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