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在英格蘭,乃至在整個歐洲地區,除了尼德蘭人和西班牙人可以獲取珍貴而稀少的東方商品外,竟然還有我們兩個名不經傳的小人物同樣也能搞到這些商品!”
“是呀,所有的英格蘭商人都在瘋狂地四下打聽,想知道我們是從哪里弄來的這么多東方商品。”約翰·斯通笑著說道:“更可笑的是,不列顛東印度公司竟然還向樞密院發起訴告,指摘我們違反了王國的海外貿易壟斷法案,繞過他們東印度公司,偷偷地前往東方進行貿易。”
“約翰,你說樞密院的那些議員們會不會將我們的貿易秘密告訴其他商人?”尼爾森突然想到了什么,臉上露出一絲擔憂的神情,“要是國內其他商人得了信,也循著我們的足跡,找到這座小島上新華人,是不是也能拉回大量的東方商品,從而在英格蘭國內與我們展開競爭?”
“塞繆,你的擔心不無道理。”斯通點了點頭,說道:“所以,我們這次一定要向新華人爭取獲得獨家貿易代理權,以此杜絕其他競爭對手的覬覦和爭搶。”
“新華人會答應嗎?”
“說實話,對此我也不確定。”斯通搖搖頭說道:“但我們可以試一試。要知道,兩年前我們雙方還曾并肩戰斗過,一起合作攻破巴拿馬城。最重要的是,我們是第一個與他們接觸并建立貿易聯系的英格蘭人。”
“所以,我們可以跟他們多打打感情牌,或許看在彼此真摯友誼的份上,會應允我們獨家貿易權的要求。”
“要是真的獲得他們的東方商品獨家貿易代理權,我們也能像尼德蘭人那樣發大財了!”
在這個時期,經營東方商品,在這個時期絕對是屬于暴利行業呀!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年成立,在1605年就從葡萄牙手中奪取了安汶,壟斷了丁香貿易。
1619年,從當地土人王國攻取了雅加達地區,建立巴達維亞,成為其亞洲總部。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又在福爾摩沙島(今臺灣)建立據點,控制對大明、日本貿易(尤其是絲綢、瓷器、白銀)。
1630年,他們進一步控制錫蘭的肉桂貿易,并在印度(蘇拉特、科羅曼德爾海岸)、波斯設立商館,搶占東方貿易網絡渠道。
三十多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共派遣了約1500艘船前往亞洲(年均45艘),不僅將葡萄牙人的貿易勢力逐步蠶食殆盡,而且幾乎壟斷了整個東方貿易。
截止1635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地區(包括東印度群島、錫蘭、印度及波斯)常駐約40-50艘武裝商船,并擁有七千余雇員(包括士兵、水手、商人)。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初時股價為100荷蘭盾每股,而到了1635年,因貿易利潤推動,股價暴漲數倍,達到400-500荷蘭盾/股。
據悉,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年均利潤率約為18-30%,部分年份,如1610-1620年更是高達40%。
可以說,該公司是當今全球最賺錢的公司,年利潤可達數百萬荷蘭盾,是當之無愧的世界商業帝國。
要是能通過正常的貿易手段賺大錢,誰家好人會愿意從事海盜這個既危險、收益還極為不穩定的行當。
每個海盜都夢想能成為下一個德雷克,但最終絕大多數人卻只能夢斷大洋深處。
你可能會遭到被劫商船的激烈反抗,一不小丟了小命。
你也有可能會遭到他國海軍的追捕,被攆得無處藏身,惶惶不可終日。
更甚者,你會被捉住,然后像一塊風干的臘肉一樣,被吊在港口的旗桿上,隨著海風輕輕搖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