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藏污納垢
岳州府,巴陵縣。
靠近城西的一處妓院,外面已經聚滿了圍觀看熱鬧的百姓,里頭還有好些讀書人。
“全都圍起來,一個也別放跑了!”一個漢兵的軍官按著腰刀大吼道。
好幾隊的漢兵士卒,一擁而上就把妓院團團包圍,妓院高達兩層樓,里面充斥著叫喊聲,還有老鴇子和龜公的哭泣求饒。
“嗚嗚嗚……軍爺饒命,饒命啊!我們只是開辦妓院,妓院難道也犯法嗎”
老鴇被兩個漢兵架著押出來,臉上的妝容早已經哭,比老鬼都難看,此刻對著那軍官問道。
那軍官冷笑:“呵呵,妓院違不違法我們管不著,但你逼良為娼,這卻是犯了殺頭的重罪!”
老鴇瞬間說不出話來。
軍官又扭頭看向其他圍觀百姓說道:“諸位,這妓院確實不算違法,律法也沒規定,不許人家開設妓院,但逼良為娼,從來都是殺頭重罪!官府可是三令五申,這妓院卻還敢就犯!”
確實三令五申,而且還是有法可依,并非強詞奪理。
很多人都以為古代妓院不違法,也確實是不違法的,但這個不違法的意思,是妓院不做皮肉生意,也就是古代版“夜店”生意。
可能有些打擦邊球,但不涉及皮肉生意,官府也管不著。
但是一旦涉及到了皮肉生意,那可就罪過大了去了,用滿清的律法來說,就多次下旨嚴申將娼妓定性為非法,連帶著雍正還干脆裁撤了樂戶這種半合法的“官妓”,把教坊司(官方妓院)改成和聲署(大劇院)。
《大清律例》對此甚至有明確規定:凡官員嫖妓,包括讓妓女陪酒的,都算嫖妓,一律杖責六十,官貶一級。官員子孫嫖妓,同樣也要連坐。
監生學子嫖妓的,那就更重了,杖責一百不說,還要枷號三個月,革去功名,再犯的話,直接流放充軍,財產充公。
甚至于,就連八旗貴族都不能免去處罰,八旗貴族逼良為娼,或者納妓女為妾,一律革職枷號一個月,鞭打一百,不準折贖。
要知道,滿清一朝,對旗人和漢人一直都是區別對待,漢人犯罪要罰,旗人犯罪,可以折贖,而這不能折贖,顯然是動了真格。
這也很好理解,因為娼妓行業的泛濫,會破壞國家的穩定,滋生官員統治階層的腐敗,讓國家逐漸衰亡墮落。
滿清吸取了前面的經驗,自然是要嚴厲杜絕,把一切影響破壞滿人統治基礎的東西,都給嚴厲的禁絕干凈。
實際上,聶宇本來對妓院問題,一直都很頭疼,因為妓院歷史太久,他本人肯定不喜歡這東西,也知道這東西不好,但又不可能直接毫無理由的封禁。
那就先只能睜只眼閉只眼的來,民不舉,官不究。
反之,民若舉,官必究。
因為這東西肯定不干凈,只要不干凈,那就能有法可依,聶宇目前采用的律法,非常籠統,甚至主體還是來自于《大清律》。
這不是聶宇在忘本,而是《大清律》,你把里面幾條稍微改改,就發現跟《大明律》是完全一樣的。
呵呵。
直接繼承前朝律法,不比你重新編一部新律來的方便
別說滿清在用《大明律》了,就連朝鮮國這時也在用《大明律》,甚至人家還在用崇禎年號,祭祀崇禎的靈位,穿大明的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