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邸報
大漢的內閣眾臣,看到《女誡》中有關裹足的添文,意見卻是出奇的一致。
沒有人對此表示反對,身為部尚書的姚宏毅還干脆的對裹足表現出了厭惡,認為女子裹足不是所謂大雅,反而是不成體統的惡俗。
很奇怪吧!
實際上,這才是常態,真正喜歡女子裹足的,就算放到乾嘉時期,也并不是占據絕對多數。
因為裹足的歷史非常早,有考據的記載可以追溯到宋朝,就已經有了裹足習慣。而這時的裹足也不局限于女子,而是男子也會跟著一起纏。
纏足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搞出畸形病態的三寸金蓮,而是古人穿的鞋子普遍為布鞋,穿出去會顯得腳大扁平,不夠美觀,所以才會適當纏足,進行足部約束修型,可以更好看。
甚至還以此演化出了弓鞋,適當纏足的婦女穿上弓鞋,可以將足部收束完美。不僅不會畸形難看,反而可以將女子魅力展現盡致。
不過,這只是宋明的纏足,到了偽清時期,一切就都變了。
因為各種原因,女子纏足的惡習開始野蠻發展,直至扭曲畸形為了三寸金蓮,日常行動都要仆人幫忙,壓根不能走動,還不能在外面脫鞋。
嗯,沒錯,那些喜愛小腳的病態文人,他們也知道小腳露出來有多惡心難看。他們只喜歡看小腳穿弓鞋的三寸金蓮,順道賓客來時喊出來,好作為炫耀的家資。
姚宏毅感到厭惡的,就是這樣的纏足。
纏足可以,可纏成惡心的三寸金蓮,那有什么美感,反而迫害女子,畸形難看,這也能叫大雅
林文昌開口提議:“既然如此,那這《女誡》和《新律》就都過了吧!”
其他幾人相互看了看,隨即點點頭。
“我同意。”
“我也同意。”
“那就過,發給刑部、禮部。”
“……”
內閣眾臣全票通過。
六人當中,除了姚宏毅是對纏足惡習明確厭惡,另外五人就算不厭惡,那也基本上都喜好不起來。
畢竟,能喜歡這東西的,不是極端好面子,就是確實心理變態的。
而且,他們也不是政治小白了,這《女誡》名為王后添改,實則肯定是漢王授意寫下。
……
荊州城,一家青樓楚館。
因為大漢之前對青樓妓院的嚴厲打擊,基本上有人舉報,不出一炷香的時間,立馬就是巡檢差役過來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