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王大志的必經之路上,等他的車子經過,沈星初走過去將車子逼停,然后拉開車門就將他的人扯了出來,緊接著就是一頓胖揍。
王大志的大腦被棒球棍砸得邦邦響,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也沒有人敢阻攔,在大家眼里,男人打女人,那是罪該萬死,作為路人,他們遇見不平肯定要拔刀相助,人跟人之間不能如此冷漠。
但,女人打男人……
路人甲:這個男人這么猥瑣,肯定沒干什么好事。
路人乙:嘖,這姑娘是沒吃飯嗎?怎么那個男人還能發出聲音?
路人丙:走快走快,別讓這骯臟的血點子濺咱們身上。
沈星初心里是憋屈的,失身給一個陌生的男人,任誰都不會開心,雖然昨晚沈星初自己的選擇,但若沒有王大志的算計,這一切本不會發生。
等沈星初發泄夠了,才停下來。
王大志躺在地上,一臉是血。
“沈星初,你他媽是不是瘋了?”王大志吐出一口血水,“昨晚我又沒碰你,你至于這么狠嗎?惹了我,我看你旗下的其他藝人怎么活!”
不管再怎么樣,王大志也是著名的制片人,顧言是顧家的,他管不了,但只要他一句話,沈星初公司的其他藝人別想再接到任何工作!
沈星初冷笑,“你還是擔心你該怎么活!”
說著,沈星初拿著棒球棍又打了過去!
她跟傅少琛在一起那么甜蜜,傅少琛都沒有碰她一下,因為他說,他要將最美的事情留到他們的新婚夜,然而,她沒有等到他們的婚禮,也沒有等到他。
他死了,她的清白也沒沒有了……
沈星初在也沒有任何理由想念傅少琛了,這是上天逼她必須要將傅少琛徹底忘記嗎?
可是曾經他們那么相愛……
心里的痛,沈星初說不出,所以就化作戾氣,狠狠地打向王大志。
因為失了神,沈星初手中的棒球棍打在路面上,狠狠地彈了出去。
沈星初走過去,彎腰就要撿起來。
眼前突然出現了一雙一塵不染的皮鞋。
出于防備心理,沈星初下意識地迅速直起身體。
由于離得太近,直腰的時候,她的鼻尖甚至差點蹭到他的襯衣,如今貼近的距離,讓她清晰地聞到了他身上的香味。
那是一種很清爽的味道,不含任何世俗。
這樣的味道,莫名讓沈星初紅溫的大腦瞬間冷靜了下來。
抬頭,首先看到的,是男人那張過分好看的臉,很立體的五官,甚至帶了點不食人間煙火的仙氣,緊接著是他凈白的襯衣,襯衣的下擺塞進褲子里,顯得腰細臀翹肩膀寬,晨光里,他凈白的襯衣正泛著淡淡的光暈,簡直騷氣沖天。
這不是那個鴨嗎?
沈星初下意識地后退一步,與他保持安全的距離,“你來這里做什么?看戲?”
男人的臉上依舊是溫柔的笑意,仿佛他是沒有脾氣的,面對沈星初的冷聲質問,他只是優雅地彎下腰,用只顧分明的手將棒球棍撿起來。
“你再打下去,他就死了。”他的聲音不大,很每個字都很清晰,溫柔的重低音很好聽,比她見過的所有男歌手的聲音都好聽。
“怎么?”沈星初帶著幾分諷刺,“你還想見義勇為?”
男人輕聲笑了笑,“他死了,就不會報復你了。”
沈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