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孟思念,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
我三個月大的時候,媽媽意外離世。
所以……爸爸給我取名思念,獨自撫養我。
我時常發現,夜深人靜的時候,爸爸一個人坐在陽臺上,拿著媽媽的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淚水一次又一次打濕相框。
原來……愛一個人可以是永恒。
長大后,我考入圣人國最好的一所大學,遇見一個陽光帥氣的學長。他叫楚歌,比我大半歲,竟然已經大學畢業,現在碩博連讀。
我是一個大大方方,活潑好動的女孩,某次學校里遇見,我主動加了楚歌的聯系方式,然后……嘻嘻,我天天給他發消息。
我們的關系越走越近,經常一起去圖書館學習,舍友打趣我,說我是楚歌的“跟屁蟲”,走到哪跟到哪。
直到三年后,我二十一歲,他二十二歲,他留校任職教授。
那天夜晚,楚歌約我在學校操場見面。
我畫了一個美美的妝,買了一束茉莉花,因為……我喜歡茉莉。
月色朦朧,我們漫步在操場上。
我特別緊張,一顆心小鹿亂撞。
我以為楚歌要對我表白,然而他對我說,“思念,有件事我想告訴你,我……我談戀愛了。”
那一刻,我的天好像塌了。
我愣在原地,久久緩不神來,莫名的酸楚涌上鼻頭,想哭。
還好我沒有哭,只是用很低的聲音問他,“誰啊?”
楚歌眼底閃過一絲復雜,說,“她叫舒文雅,在我老家那邊,就讀茉莉花戲劇學院,比我大一歲,算是我的學姐,我們認識了兩年半。”
兩年半……可我們認識了三年。
我低著頭,安安靜靜。
楚歌嘆了一口氣,“我知道,你也喜歡我,事實上,我對你同樣有感覺,但你有些幼稚,學姐更成熟,更懂我。”
“思念……對不起。”
我小聲的呼出一口氣,抬起頭,傲嬌道,“誰說我喜歡你?真是自作多情,實話告訴你吧……我只是覺得你很優秀,跟你待在一起倍有面子。尤其現在,你任職教授,如果當你的女朋友,肯定能獲得更多資源。”
那天,我們分別的時候。
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默默數著,直到一百步,回頭看了一眼,心想:要是他也回頭,我一定沖過去,用力抱住他,不放手。
然而……楚歌沒有回頭。
后來我得知,他也走了一百步,比我走的快,比我先回頭。
他真是一個在愛情上猶猶豫豫的渣男。
明明有女朋友了,還學我走一百步回頭,哼哼,我恨你……
往后,我們關系淡了許多。
我每天都有關注他的社交動態。
他與那個叫舒文雅的女生官宣。
他還送給舒文雅茉莉花,壞蛋!
有一天,閨蜜打趣我,“思念,你不去當楚歌的跟屁蟲了?”
我趴在桌子上,有氣無力回答,“他談戀愛了,對象不是我。”
“啊?”閨蜜震驚的程度不亞于八級地震。
也對,從大一到大三,只要在學校,我天天找楚歌,大家都以為我們是情侶。
嗚嗚……好難過……
楚歌……大壞蛋……
有時候,我感覺自己不是一個好女孩,竟然惦記一個有女朋友的男孩子,但……我不是后來者。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們平時也會見面,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三年后,我留校任職。
楚歌有一個月沒來學校了,社交圈也停止更新,這很不對勁,他是一個喜歡分享生活的人,一般三四天更新一次,從無例外。
我找到與他關系不錯教授。
教授告訴我,“楚歌請了半年的假,回了老家。”
請假半年……結婚嗎?
嗚嗚……更難過了……
楚歌……你個壞蛋……
不久后,我在社交平臺上看見一條舒文雅的更新,內容是:
分手了,從此不相信愛情。
分手?什么情況?
他們分手了?!
那一刻,我暗藏的一顆心,不受控制跳動。
整整三年,我終于明白,我已無力再愛別人,哪怕只是遠遠地看他一眼,也覺得自己的世界還有一束光。
什么“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
老娘不管,我要去找楚歌,奪回屬于自己的幸福!
我獨自一人乘坐高鐵,去往另一個陌生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