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呢”江戶川亂步坐在轉椅地給自己轉個圈。
我“”
安室透說道“那上面的指紋是怎么事”
新聞報紙不可能直接描述案件的全過程,透出來的細節已經被網友討論得天花亂墜。但從江戶川亂步沒有第一時間證明沒錯的情況來說,大家都以「他的推理是錯誤」為前提,模擬犯罪過程。
而論壇是「庫洛姆」的案件描述傳播最廣。
案發之前,兇手先是盜取杉本警官的槍支,換上與警
署備用的槍支差不多規格的,就能混淆視聽。在嫌疑人和死者發生爭執的時候,兇手覷準機會下手。后來,在嫌疑人回警局的時候,再把兇器調換了,理所應當地推嫌疑人為兇手。
說「指紋有問題」,傳出來的消息說「槍支上有兇手指紋」。
庫洛姆說,這其實是不對的。現在基本大部分的犯罪者都知道,如有時間,必須要處理現場,清理指紋,這跟「吃完飯要擦嘴」一樣已經是基本的常識。更別說,按照說法,對方有時間清理。
以往沒有清理,要么是用來誣陷別人,要么是時間太急了。
「庫洛姆」指出的指紋問題,其實是指紋缺失,扣動扳機的位置部分沒有指紋,但其他地方有。這因為沒有嫌疑人的指紋,又有可疑的第二嫌疑人,就讓案子立刻陷入了撲朔迷離,遲遲沒有斷案。
以上是網友版本。
江戶川亂步帶來官方說辭。
現在網友一直在討論有「兩把槍」,一把是當天巡警手的槍a,一把是傳出來的真正的兇器b。假設兇器b和槍a案發后置換過,那么兇器b面應該要有「巡警的指紋」和「少三枚子彈」,才能證明這是巡警自己的佩槍和作案兇器。而槍a則應該需要擦干凈面所有的指紋,消除了一切作案痕跡。
也即是說,正常情況下,兇器b有「巡警指紋」,槍a應該沒有任何指紋。
關注點要集中在兇器b。
但是如出現兇器上會指向另一個人的情況,兇器上應該要有「兇手的指紋」;又或者是巡警指紋被擦除了部分。
現在兇器b面確實是有另一個人的指紋,也確實交織在巡警的指紋上。貌似看起來坐實「有人使用兇器的情況」,可事實,槍的時候,食指說是會放在扳機上,但其實是「指尖和第二關節的手指部分」放在扳機上。
有槍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兇器上,不應該會留下食指指尖的指紋。這只能說明,有人故意造出這種「置換槍支」,混淆視聽的假象。
江戶川亂步說道“指紋而已,很簡單吧”
“這不知道的,還是會被誤解的。”榎本梓仔細想象自己在現場,被人說有第二個嫌疑人,手槍上還剛好有對方的指紋,
又怎么會和江戶川亂步那樣一下子就看出有問題。
榎本梓又繼續說道“可是這怎么就斷定第二嫌疑人就是無辜他也許是自故意己印上去的,想要撇清自己的嫌疑。”
榎本梓一邊說一邊翻著江戶川亂步的詞條,移出一條他的名言「就像想在猜拳游戲里面獲勝一樣,一定要比對方多想一層」“你看,你也說過,也許嫌疑人多想一條呢”
“我沒說指紋是證據啊”江戶川亂步自從轉過轉椅后,覺得好玩,每說一句話都要轉小半圈。“是他問指紋怎么事的。”
安室透噎了半句,半天才說道“那證據是什么呢”
他的話剛落下來,口袋里面的手機鈴聲也跟著響起來。安室透只能中斷對話,去員工休息室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