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是個死人了,死在五年前的那個雨夜。那一夜離開尼伯龍根的,只是一具填滿復仇的軀體,沒必要牽連其他無辜的人。
“路明非?”
念及至此,楚子航開口。
“歘!”
路明非正在二分線將籃球送入籃筐,他的標準投籃姿勢準確率已經很高了,十中七八,聞言扭頭回來,只是不能停下練習,干脆原地交叉步胯下運球。
“怎么了師兄?”
“要從你嬸嬸家搬出來么?”楚子航淡淡開口。
路明非一愣:“搬……出來?”
“陳叔和我說了昨天晚上送你回家的事。”楚子航說。
“我問過律師,像這種情況已經構成監護失職,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監護資格并追蹤責任。
另外,可以向居委會和公安機關舉報,進行立即干預,讓你搬出來。如果聯系不上你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以另外為你指定監護人。
法院還會進行固有財產和剩余錢款追回,你已經快十八歲,成年后就可以交由你自己管理,不過稍微操作一下直接給你也沒問題……”
路明非自昨天見楚子航以來,還是第一次聽他一次性說這么多話。
雖然語氣依舊平淡,如同在背誦一篇法律條文訴狀……
但這不是更加說明,師兄心里有自己嗎?為了自己的事還專門找律師,甚至把說過的話都背了下來!
“師兄大恩大德我無以為報唯有以身相許了!”路明非感動得不行。
楚子航一頓,心想這倒是大可不必。
不過他也知道路明非說爛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雖然嚴格來說兩人也就才認識一兩天,但如此鮮明的特點實在難忘。
“要搬出來么?”他尋求確認。
“搬出來……我覺得可以。”
路明非單手運球,抓了抓頭發,很快做出決定。
其實他也覺得經過昨天的事后,自己再待在嬸嬸家不太舒服。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
以前一些事自己裝作不知道也就過去了,現在事情挑明,那就不一樣了。
有些事,不上秤沒四兩重,上了稱一千斤也打不住!
就算自己厚臉皮待著,嬸嬸家那邊看待自己也會與以往大不相同的,氣氛只會越來越尷尬。
與其那樣,不如直接搬出來,還顯得爽快些。
“不過,固有財產追回……還是算了吧。以前的,過去就過去了。”
路明非心里其實對嬸嬸他們沒多少惡感的,還是那句話,父母都不上心,還指望親戚怎么樣?
自己和堂弟路鳴澤睡一屋,吃穿用度不多但也不至于餓著,上學也沒區別對待……
路明非是看過《哈利波特》的,對比那個救世主在佩妮姨媽家的生活,住樓梯間穿舊衣服不給上好學校等,他覺得自己還算過得可以了。
而且,叔叔對他其實還不錯的,經常偷偷給點零花錢。只是叔叔妻管嚴,財政大權由嬸嬸一手掌管,本身也沒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