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來得既迅速,又猛烈。
電磁炮炮彈的彈道與傳統火炮完全不一樣,打擊遠處目標時,電磁炮的開火仰角在60度到85度之間,仰角越大、射程越遠。
直徑155毫米(與傳統火炮的口徑完全無關)、重達185千克的炮彈以每秒2200米的速度(大約6赫)飛出“炮口”,到達125千米的“彈道頂點”后,進入“中段滑翔彈道”,由衛星導航系統與激光陀螺儀組成的“彈道修正系統”開始工作,控制位于彈體氣動中心(與重心重合)四周的72具“微型航向修正火箭發動機”,依照預先設定的彈道數據自行調整炮彈的飛行彈道。
因為占全射程75%以上的“中段彈道”在空氣非常稀薄的外層空間,所以炮彈的射程才能達到驚人的185千米。包括“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上的電熱化學炮在內,所有超遠射程火炮都盡量提高中段彈道高度,減少炮彈在大氣層底部的飛行距離。
距離目標到千米時,炮彈開始俯沖,進入“末段彈道”。如果是普通炮彈(實際上仍然是制導炮彈,只是沒有末端制導系統),仍然由“彈道修正系統”控制末段彈道;如果是制導炮彈,則由引導系統與控制系統修正飛行彈道。
dp-11a使用普通炮彈的圓概率偏差半徑為射程地五萬分之一,射程為185千米時,炮彈有50%的機會落在以目標為中心,半徑為37米的圓內;使用制導炮彈時,根據制導系統的差別,精度為5到1c米。
185千克重的普通炮彈的裝藥量為35千克,對地堡等半硬目標的摧毀半徑為25米。由此可以算出,摧毀1個地面目標需要5炮彈。1枚普通炮彈地造價只有15000元,發射成本不到1c元,而一枚最便宜的空對地導彈的價值都在百萬元以上。毫無疑問,艦炮的“效費比”比導彈好得多。
與同“口徑”的火炮相比,電磁炮炮彈重得多。
比如155毫米榴彈炮的炮彈重量一般在千克到75千克之間,裝藥量不會超過15千克,有地甚至只有數千克。
末段攻擊時,艦炮炮彈從上百千米的高度上俯沖下來,著點速度在0馬赫左右。
更多地裝藥量、巨大地動能都賦予了艦炮炮彈更大地威力。對付地下目標時。可以設定更長地延遲引爆時間。使炮彈能夠穿透數米厚地土層。摧毀地下防御工事。
體現艦炮威力地還有較高地射速。
1門dp-11a能夠在5鐘內投擲8880千克彈藥。而一個陸軍遠程炮兵連地12門155毫米榴彈炮在5鐘之內僅能投擲8100千克彈藥。算上艦炮炮彈地威力是陸軍榴彈炮炮彈威力地數倍。1門dp-11a~|堅固類地面目標地打擊能力大概與2個炮兵連相當。
3~戰艦上總共有dp-1a。相當于8個遠程炮兵連!
短短5鐘內。3~戰艦向濟州機場地韓軍陣地投擲了接近45~:彈藥!
如此巨大地彈藥投擲量。如果由航空兵地戰斗機完成。需要投入1個大隊地24各攜帶克級航空炸彈地戰斗機。
艦炮火力的另外一個優勢是,具有強大地持續性。
完成5鐘的急促炮擊后,接下來每分鐘都有8枚炮彈落下,摧毀到3個韓軍陣地上的地堡或者火力點。
如果由航空兵執行同樣的打擊任務,則需要以2鐘1架的速度投入戰斗機。
即便不考慮戰斗機消耗的燃油,以及執行戰場支援任務的風險,航空兵的持續打擊能力仍然比不上“炮兵”。
支援艦隊盡情炮擊韓軍陣地時,率先空降的第15211營的官兵正在忙著清理空降場。
按照總參謀部制訂的作戰計劃,空降152并不完全以“空降”方式參戰。
率先空降的第15211營有兩個任務,一是清理濟州機場附近的登陸場、為第二批空降的第1522營提供場地,二是攻占濟州機場、消滅機場駐軍、清理機場跑道、迎接運載作戰部隊與作戰物資的運輸機。
也是說,空降152的主力部隊將以“機降”方式“登陸”濟州島。
機降的效率與安全性遠遠超過空降,而且很多重型設備只能機降,不能空降。
攻占濟州機場,成為空降152的首要任務。
為了牽制住附近的韓軍,第15211營在濟州機場附近著陸時,擔任掩護任務的第1526營在翰林附近著陸,切斷了部署在慕瑟浦與新昌里的韓軍主力部隊前往濟州的地面通道,完成了戰役分割任務。
第1526營的行動非常關鍵。
韓軍一直認為首先“登陸”的是共和國海軍陸戰隊。除了東面的城山浦之外,濟州島上最適合登陸的地點就是西南面的慕瑟浦。
陸戰隊可以首先占領慕瑟浦南面的加波島,在島上部署炮兵,然后再登陸濟州島。為此,韓
力部署在了慕瑟浦與距離慕瑟浦大約1米的新昌里付登陸的共和國陸戰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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