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時不管左肩傷勢,前進兩步蹲下,手在泥水中摸索,抽出騎兵a的斬馬刀,對著騎兵a脖子戳了一下,然后向前兩步,對上小將。
小將手上拿的也是斬馬刀,雙方距離十步。小將之所以落后,是因為他脫掉了沉重的亮銀鎧甲。現在的他身上只穿一件短袖汗衫,全身肌肉緊繃結實,眼神陰冷,可以看出這是一名百戰之兵,實力不在老將之下。
丁時連續使用原力,體力和原力都有些不濟,于是打嘴炮爭取時間,道:“閣下曾經衛戍邊疆,本是英雄之身,而今為什么幫著無恥之徒買賣民女呢”
小將靜靜看著丁時,好一會才回答:“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其父以50兩紋銀賣出,侍郎老爺以50兩買進。如何能稱之無恥”
丁時道:“冥婚犯了我大蝦朝的律法。”
小將:“律法并不禁陰陽婚配,只禁活祭。爾等食君之祿,尸位素餐,打著律法的大旗,卻行不軌之事,我豈能容你”
其實小將說的不是沒有道理,律法并沒有禁止給死人娶老婆,或者找老公,只是禁止活祭。
但冥婚的特點不就是活祭嗎
丁時并不是沒有考慮到這點,但王家真的搞活祭,到時候自己肯定攔不住。
既然法律講不過你,我們就談論道德:“你好意思說我你可是侍郎老爺蓄養的私兵。”
小將:“我乃王將軍家丁,受傷后到王家莊子療養,合情合法。我等為國殺敵,沒想到卻遭你這小人暗算,今天我必取你性命,以祭我兄弟之靈。”
丁時不屑道:“你是為王將軍殺敵,不是為國殺敵,不要給自己貼金。”
小將:“王將軍為國殺敵,我等為王將軍殺敵,不求萬民膜拜,從不自詡忠君愛國,我等何錯之有”
越爭辯,丁時越感覺自己不占理。
以現代法律來說,陳二狗不能賣女兒,但封建社會不僅可以賣女兒,甚至有些朝代可以賣老婆。
丁時感覺自己掉到封建大坑中去了。
大丫失蹤案,本應該是公開追查到侍郎老爺家,詢問清楚情況后就可以結案。再多一點,自己可以留下來參加王大少爺的出殯,避免大丫被活祭。
拯救大丫這一戰略思想本身就是錯誤的。
不僅如此,刑罰陳二狗,拘押陳二狗也是一種錯誤行為,因為陳二狗是合法買賣女兒。鄭氏雖然沒有賣女兒,但因為報假案,反倒有可能要吃板子。
啊……草啊!黑白顛倒,一心維護正義和律法的自己變成了惡人。
自己不僅瀆職,還殺害了多名為國而戰,見到自己拐騙民婦而見義勇為的士兵。雖然他們是為王家而戰,但畢竟保護了大蝦國的子民和土地。
好難平,咋整
你說他蓄養私兵,他們說是療傷,什么傷磕碰也算傷。你說他強買民女,但卻是人家父親賣的,甚至可以說50兩是聘禮,畢竟三綱五常中說了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你說他活祭,人家還沒動手呢,你憑什么說人家會活祭
從封建邏輯上來說,大丫已經是那死鬼大少爺的妻子或者妾室,自己不是和民婦私奔,就是綁架民婦。
突然丁時靈光一閃:“你們公然對朝廷命官動手,這就是反造。”他們是家丁,是民,自己是官,民對官動手,那就是反造。
小將冷靜回答:“你沒有說明和表露身份。”
丁時:“那你們也沒有執法權,無論我干了什么,你們也得報到縣衙。”
小將這次沒有反駁,他們確實沒有執法權,思量一會,道:“把人交給我,我把人還回去。至于你和我們王家軍的恩怨我們未來再解決。”
這倒是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