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棟接過檔案袋,是一份卷宗。
“命案?”
秦勇點點頭:“案子上周發生的。”
“辦案刑警在犯罪殺人現場找到了兇器,在上面采集到了指紋。”
秦勇坐在陸川這邊,給他到了一杯茶:“指紋比較清晰,并且在系統內直接比對成功了。”
“案發當晚,嫌疑人逮捕歸案。”
“但是……嫌疑人在受審后,一直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這也是辦案中經常碰到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抓到之后,都會坦白交代。
相當一部分還是會負隅頑抗的。
甚至被逮捕后,就是什么都不說的也有。
從被抓,到被執行死刑,什么都不說的。
這樣的嫌疑人是最難纏的。
零口供定案不是不存在,但是在命案當中零口供定案的占比極小。
這種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而且遇到這樣的犯罪嫌疑人,辦案警察的心理壓力也會非常大,畢竟誰都不想出現冤假錯案。
很不幸,tz市刑偵支隊的辦案刑警就遇到了這么個奇葩。
對方開始的時候不承認,后來干脆就什么都不說了。
“兩次審訊后,也就是前天晚上,嫌疑人……自殺了。”
自殺?
陸川微微驚訝。
“在哪自殺?”
“看守所里,剛關進去,就自殺了。”
“看守所里有那么容易自殺?”
“因為是殺人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對方被關押在單獨的監室內,晚上撞頭,嫌疑人把自己的頭撞爛了。”
秦勇說的時候,劉國棟也看完了卷宗,遞給陸川。
剛好是死者被發現時候都照片。
雖然是打印在紙上的,但是依然很清晰能看到,墻上有一行血字。
“我是冤枉的!”
秦勇嘆了一口氣。
如果對方真的殺了人,在看守所里畏罪自殺,也就罷了。
盡管有一行血字,但是畢竟嫌疑人的殺人證據確鑿。
嫌疑人畏罪自殺的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關鍵是,就在嫌疑人死亡的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一個飯館老板送來了犯罪嫌疑人不在場的證明。”
陸川仔細翻閱卷宗。
這家伙,死的真的有點冤枉。
案發當晚,嫌疑人其實并不在現場。
根據卷宗記載,嫌疑人在案發的時候,正在距離現場十公里的一個小飯館吃飯。
但是調查核實的時候,飯店老板對嫌疑人的印象并不深刻。
對方吃飯后還是用現金付款,也沒有相應的證據留下,飯店里也沒有監控。
自然就無法證明嫌疑人真的有不在場證明。
“結果飯店老板的兒子當天晚上在玩手機,無意間拍到了嫌疑人在吃飯的畫面。”
“只不過,老板后來無意間翻看手機里的相冊,才發現嫌疑人真的在他家吃過飯。”
“但是……飯店老板去的時候,已經晚了。”
秦勇說完,陸川也翻看完了卷宗。
一句話,tz市刑偵支隊,攤上事了。
支隊長是不用想著再干下去了,相關的辦案刑警,估計都得要受處分。
當然,這個只是針對辦案人員的處理。
更關鍵的是,命案的兇手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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